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多少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汽车进入千万户家庭,但是驾驶汽车却面临着许多交通违规的问题,许多人可能对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并不了解,造成了相关经济损失,除此之外,交通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通过下我们将为你详细解读这些信息。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般来说,交通违章罚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现场开具违章罚单,另一种是电子眼的拍摄记录下的违章。首先来看第一种违章罚款滞纳金的产生方式:现场开具违章罚单。一般是交通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然后开具罚单。有些情况下,车辆因停放在人行道或不应该停车的公共用地,违反城市管理条例,而被城管执法人员开具罚单。现场开具的罚单都写着违反情况和处罚措施,从收到罚单之日起,车主必须在15日内处理完毕,否则将会每天按照处罚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的处罚金额但不能超过本金。接下来我们看第二种,即电子眼记录的违章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违章罚款滞纳金的逾期要求就没有上一种严格,一般是到了每一年的记分期限满的时候截止。执法单位会按照车主进行登记注册时提供了居住地址,向车主邮寄违法处理通知书。如果车主地址是错误的或者已经搬走或通知单因其他原因没有寄到,车主就有可能以为自己没有罚单,最后导致滞纳金的产生。如果车主一直忘记,滞纳金金额就会变得非常可怕。二、交通违章期限是规定几天处理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2、缴纳罚款的时间是受到信件的15天内,一般交警发的都是挂号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时间的。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条规定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从上文我们就能发现,交通罚款滞纳金上限是有一定规定的,车主不知晓违章行为会导致违章罚款滞纳金不断累加。所以建议车主定时查询车辆违章记录,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不要再查询的时候搞错自己的基本信息,免得查成别人的记录。


·异地检车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检车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2)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一定是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车辆是不能异地年检的。但是,办理委托通知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相当复杂,并不是很简单的数学计算,还包括多种车辆性质的处理办法,例如军车,民车,警车都有相对应的处理办法。又比如一方为交强险,一方为商业保险又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 一、标准处理机制 (一)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 双方机动车交强...


·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或者损坏汽车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追讨赔偿的过程中,因为找不到相关的责任人而使赔偿的时间延长。因为高空坠物比较特殊,是没有主观意识的物体,那么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负责呢?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机动车停车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
      合同法迟交货违约金是多少?一、出卖人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同时出卖人还得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出卖人逾期交货,即迟延交付,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届满后才完成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出卖人逾期交付,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超过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但仍然未交付标的物。另一种则是出卖人虽然构成逾期交付,但是标的物已经现实地向买受人交付。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即构成违约,应当负迟延履行责任。 出卖人逾期...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80一天合理吗? 不一定。因为交通事故护理费是根据实际损失来赔偿的,要看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才能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
      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当事人驾驶的机动车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造成他人财产或者是认识的损害的,并且该当事人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如果存在下面的任一情况就会被认定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损失由过错。不存在其他非上述情形的,这时就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当事人如果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自己驾驶的机动车有问题的,比如说是零件破损,零件缺失的。并且该缺陷是引发交通事故原因中的一个原因时的;(二)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了应该怎么办?
      现在我们出行很多时候都会选择汽车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因为使用率越来越高,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您都很关心的问题,但是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的情况,今天我们就告诉您遇到这种情况了应该怎么解决。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拒赔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   1、诉讼的话需要去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以及保单等信息,了解被告的具体情况,确定案件的被...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到限行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每个城市对于车辆限行违章的罚款有些许的出入,具体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二、车辆违章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


·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一、交强险最新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


·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其实只要是出行,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这就需要人们外出的时候更加的小心注意了。而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会出现被车撞的情况。那么此时上班途中被车撞是否属于工伤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班途中被车撞属于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