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进出起诉。那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劳动争议诉讼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内容
  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其它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外,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指出,原告不得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行政部门作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被告或第三人。这主要是由于他们不具有劳动争议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起诉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给付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原告的请求权,责令对方履行义务,如给付工资、劳动保险、资金等;二是确认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实体法律关系,如确认劳动合同关系有效或无效,确认职工与企业存在的劳动关系,企业不得开除、除名、辞退等;三是变更的请求,即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当事人之间原有的劳动法律关系,如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等。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事实根据,包括劳动争议是如何发生的、争议的内容等,还包括劳动争议的证据事实,即能证明劳动争议案件的一切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则应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说明。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委员会,副本发送给被申诉人,当事人应当按照被申诉人的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达被申诉人。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对于劳动争议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除外,还有什么规定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劳动争议双方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规则外,对诉讼的时效、诉讼请求等都有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公司辞退员工诬陷员工应该如何维权?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一、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催款方法 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的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导致许多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但经过进一步了解,会发现很多发包人的公司虽然无力支付,但其股东各各“都富得流油”。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一、辞退员工当面结清工资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次性结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


·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在网上投简历或是到公司投简历通过面试之后,人事助理一般会给您一份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您都知道是保障劳动者利益的一份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保障。那么,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一、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平衡双方关系。正规的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会有一份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受聘人入职时间,告知劳动者入职所需要的文...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拖欠工资的处罚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深圳工伤鉴定网上申请是否可以
      现在您在生活当中已经习惯了网络给您带来的便利。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生活当中的很多一些事务都能够通过网上进行办理。因此好多员工在受伤以后,因为需要治疗的原因或者是其他各种各样的情况下,要在网上申请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深圳工伤鉴定网上申请是否可以? 一、深圳工伤鉴定网上申请是否可以? 目前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还不能在网上申请。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均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


·一、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简易解除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赔偿金支付的约定时间;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对于违约情况的说明;对于法律纠纷进行说明;落款等内容。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如何催收拖欠的工程款 1、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 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对于以物抵债的,需办理相应权属抵押登记手续。我公司所承包施工的某房产项目,因种种原因销路不佳。截止到现在,该房产公司拖欠进度款1000万,没有能力支付。大量的房屋被闲置,该房产公司随时有破产的可能,如何催讨,难度大。根据双方合同通用条款规定,业主拖欠进度款,经催讨未...


·如果员工上班前撞到工伤吗?
      如果员工上班前撞到工伤吗?若承担事故非主要责任以下的,属工伤。可获得工伤及交通事故双重赔偿。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类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通信工程是与光缆线路等工程有关的电力工程,涉及到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在验收时,对工程师的资质要求是比较高的。在工程完工,并切承包单位完成自检后,验收方需要按照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工作,若发现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报告。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部分 光缆线路施工规范 总则 通信系统工程行业施工标准,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应 符合《中国通信系统工程行业施工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