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大部分都有期限,到期会续签。但是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在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大部分都有期限,到期会续签。但是也有一些劳动合同没有固定到期日期,当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单位也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一、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补偿标准
  (一)协商解除,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虽然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具体到期日期,但是符合相关条件的话,单位也是可以解除的,所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不代表“铁饭碗”。如果不是因为员工因素导致合同解除,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


·工伤鉴定2年后辞职赔偿计算
      工伤鉴定2年后辞职赔偿计算 除一次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外。(要自己证明,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就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按照离职的时候,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打12333试试能不能查询,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肯定知道,但是不一定告诉你。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讲,其中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一般到了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时,双方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那到期劳动合同就会终止。不过也有可能出现劳动合同未到期被单位辞退的情况,此时单位有可能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都有什么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


·若手臂神经损伤可以鉴定工伤吗?
      手臂神经损伤可以鉴定工伤吗可以。神经挫伤有没有造成功能障碍,没有功能障碍的话,是达不到残疾程度的。可按工伤不够伤残等级赔偿。工伤受伤伤情较轻,够不上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100元/天×70%(社保支付);3、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4、交通费:300-1000(社保支付);5、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 工程质量关乎着广大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关乎着有关工程抵抗风险的能力;对于我国承建大的外国工程更是关乎到我国的国家形象。既然工程质量那么重要,那么,工程质量等级按什么类目划分的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质量等级按 什么类目划分的? 对于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由于涉及到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的工程能否验收,所以应仔细评定,以确定能否验收。按现行《建筑安装工程...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1、双方的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说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比如一个杂货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登记证,现在该店伙计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样就不能支持。反之,如果这个店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个体户执照,也就是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个体户即个体经济组织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体。2、劳动者的工作是否从事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如果不是从事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一、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大病补偿的相关规定。 如员工因为患病,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不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
      用人单位需要按时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也只是习惯了每月扣除一些工资作为个人的社保支出,但是真正到用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的账户上还有多少钱,这时有许多办法可以查询到五险一金的具体情况。那么常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这个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一、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 常州社保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1、登录查询系统需要输入的信息有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 2、如果您已经注册,请用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如果您还没...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在生活中有三个层次的自我照顾障碍:生活不能完全照顾自己,生活的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能照顾自己。劳动能力考核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法律问题在处理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同时法律问题的专业性也是比较强的,一些没有经历能力请律师的朋友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解决劳动纠纷的问题的时候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法律援助劳动法已经做了规定,这也是为了帮助您能够及时的解决好劳动纠纷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法律援助有关的内容。 一、法律援助劳动法涉及的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先阅读填表说明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