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怎么解决?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怎么解决?一、什么是专车
  专车,是由打车平台、政府共同认证,用于运送乘客的,主要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完成订单预约及支付的具有合法运营牌照的营运车辆。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提示:归根结底专车服务始终是服务的一种,因此在遇到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您也可以参考《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我们乘坐专车遇到事故时,请参照上文提到的有关法律条文理性处理专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在此领域属于空白,但只要我们搞清楚专车服务的性质,就依旧可以按照现有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无人伤亡故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发生撞车事故无人受伤,是不需要对当事人赔偿误工费的。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司机如何处理? 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


·飙车属于哪些行为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


·婚前买的车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车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购买,则依旧属于婚前财产;反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婚后购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依据是怎样的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然后向当事人作出书面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想能够尽快的知道结果,这就对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进行了要求。那到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通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 (1)轻微事故5日内; (2)一般事故15日内; (3)特大、重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


·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中要是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话,那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不过此时索赔的对象,可能就不太好确定了。那到底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呢?我们区分不同的情况,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


·外卖小哥在非送餐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外卖平台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关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
      目前我国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个级别,当事人根据责任划分而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在一些交通事故案例中,双方经责任认定是对半责任,也就是各承担50%的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一、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走保险怎么赔车祸责任对半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此时车祸中的当事人都是承担50%的法律责任。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


·交通事故撞死人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处理流程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4、交通事故撞死人,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


·一、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一、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会被扣分吗? 不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不会被扣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