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一、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二、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的形式。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型。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非货币型。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
  (4)有负债型。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二、债务承担。
   1、债务承担的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
   2、债务承担的种类。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
  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以上是我们对于债权转让债务承担的概念以及其形式种类的一些概括总结。由此可见不论是由于什么原因而进行债权转让或者债务承担时,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还要签订相关的债权转让或者债务承担的协议。


·借钱时借条怎样打才算正规的
      ①、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债权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一般只需向法官简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债务人要抗辩或抵赖就要负举证责任,一般较为困难。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也是民间借贷中常用的一种凭证。欠条是交易过后产生的应付账款的一方(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具的证明其欠款事实,同时表明开具人有到期“还款...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是否经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不可转让的债权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


·行政处罚记录影响贷款吗 一、行政处罚记录影响贷款吗?
      行政处罚记录影响贷款吗 一、行政处罚记录影响贷款吗? 行政处罚记录不会影响贷款的,向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即贷款人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可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比如月收入固定结余在1万元以上,然后月还款低于5000元,就可以认为有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那到底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2、犯罪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
      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朋友当时需要钱出于好心借出去是正常的时期,但是把钱借出去后会面临着不归还的风险,即使定了合同也会有这个风险,当借款合同到期后还能起诉吗?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看似很小,但是并不小,请您看下文多了解一下。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借款合同者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流程? 结婚贷款申请资料: 1、年满2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中国二代身份证;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3、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与按期还贷付息的能力; 4、确有真事、明确的婚庆支出用途;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婚贷款的申请资料: 1、本人及配偶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及居住说明; 2、本人及配偶的职业收入证明; 3、用途证明资料; 4、...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
      借贷纠纷中借条不是原件有效吗?借条不是原件也有效,但原则上要求提供借条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最佳证据规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二、哪些借条是无效的?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该怎么办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
      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债权债务解除协议的范本协议双方:债权人(以下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称乙方):乙方在___年___月因经营中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向甲方融资人民币___万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鉴于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不能按原约定向甲方以货币资金归还借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财物折抵其应偿债务,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以以下财物抵偿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币__...


·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
      一、存在公款行贿怎么定罪?可以按照挪用公款罪和行贿罪来数罪并罚处理,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二、《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公司债券属于负债吗
      公司债券属于负债吗?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