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专利权申请条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专利权申请条件有哪些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的、也不易发现的。实用性条件: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工业价值。而且针对不同的发明创造,应该申请对应的专利权。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可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结合的,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与色彩等结合的新设计,则适合申请外观专利。二、哪些不能申请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在中国,专利遵循“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将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有助于企业技术保护与提高效益,因为专利具有独占实施性。专利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国家专利局,在以后整个审批程序中的所有手续,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办理。这里的书面并不是指一定要以书信邮寄形式,毕竟现在有网络申请。所以这个书面原则是针对口头说明或提交实物来申请而言的,这种的提交会直接要求补正的。但是,对于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所以,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是在同一天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专利局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现实中,不管转让的是什么,当事人最好都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对于著作权的转让来看,同样如此。但由于著作权转让专业性比较强,因此了解清楚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就显得很重要。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


·商标永久授权合同怎么写?
      商标永久授权合同怎么写? 有很多在世界范围内都特别出名的这些商标,包括他们在世界各地开设的分公司,品牌之所以被不断扩大的原因也是因为有人愿意跟商标所有者签订永久性的授权合同,双方等于也是建立了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是为了避免商标日后使用过程当中发生侵权纠纷,双方其实也应该了解一下商标永久授权合同怎样写? 商标永久授权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不能。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


·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使用未注册商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使用未注册商标时,1、不得假冒注册商标,即不得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或声称为注册商标;2、不得违反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即不得使用商标法禁止注册的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自愿原则,但是,仍然建议商家将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理由是,如果不注册,则商标承载的商誉将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他人将其注册为商标,即有权要求使用在先的人停止使用(未注册商标已经成为驰名商标的除外)。二、未注册的商...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概念是怎么样的? 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基本概念 1,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商标侵权重大案件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商标侵权刑事处罚的规定: (1)假冒注册...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恶意抢注是社会普遍反映强烈要修改的内容之一,最近对商标法修改的几次征求意见中,与会者的讨论又回到立法的基本问题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观点认为,这条规定已经足够,打击恶意抢注的关键在于如何执法。 也有观点认为,条文中对“不正当手段”、“有一定影响”等条件表述太多,既然...


·发现商标抢注怎样操作维权?
       一、发现商标抢注怎样操作维权?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 2、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机构...


·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
      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 一、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怎么判刑? 侵犯著作权罪7万元的违法获利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专利许可合同一定要备案吗?
      专利所有人在申请授予了专利之后,就会变为专利权人,虽然是同一个人,但实际的身份已经不同了,而对于自己的专利也可以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而对于自己的专利在被授权之后也是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只不过此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即专利许可合同,那这个专利许可合同一定要备案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确定专利许可的话,需要依法办一定的手续。在办手续的时候,有些人为了让专利许可合同能够受到保护,就会去有关机关那备案。其实,你要办专利许可的话,你只需要办...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是哪些
      在下面所说的这三种情况下面,所有的人使用相关的专利都不会构成侵权:(一)首次进行销售: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制造、进口或者是者经过了享有专利权的当事人的许可之后制造、进口的相关的专利产品或者按照法律所许可的专利方法将直接获得的相关专利产品售出之后,使用、许诺他人进行相关的销售或者销售这个专利产品的,该当事人不算是侵犯了专利权。这一个专利使用原又又被叫做为“权利用尽原则”,对于任何需要合法的投入市场的专利产品她都适用。(二) 善意侵权行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