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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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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患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吗?
  
  在职期间患重病,公司是不能随便辞退职工的,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社保也不等于只有工伤保险,心脏病通常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定成工伤事故,在住院治疗期间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相关的医药费。而且,大多数职工的心脏病也都肯定不会被认定成职业病的,各位职工可以自行对照一下法律上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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