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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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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股东如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隐名股东肯定是没办法在工商局备案的,如果挂名股东把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隐名股东的话,这时候公司需要到工商局变更股东名册。假如,一直就是挂名股东代替隐名股东行使相关权益的,将来要追责的话,是按照股东花名册上的名字追究责任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书写
      个人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法律性的文件。那么如果公司想要和某个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和某个合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劳动关系存续期就不利于劳动者,那么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有劳动合同书的就是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如果没有,则是员工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间段。如一个有在A单位工作了一年,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则这一年内就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续”期...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


·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内容是什么
      一、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市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薪酬待遇具体按照苏人薪保[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区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细则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薪酬待遇简要情况 1、新招录人员待遇:外勤类:2300元/月;内勤类:2100元/月(不包括奖金、津贴、加班费等项目)。 2、以公安机关的服务年限为基础,按相关规定逐级晋升; 3、按国家规定享受节日加班费、高温补贴; ...


·拖欠工资三年法律援助还能申请么?
      拖欠工资三年法律援助还能申请么?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中的调解条款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法全文中的调解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章 调解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


·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
      我国劳动力规模较大,但是相关的劳动者保护政策却不够完善。特被是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省钱不给员工买相应的福利保险,在当劳动者发生意外时又推脱责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往往成维权的盲点。完善,确认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则成为当务之急。 一、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提出与劳动合同关系的特点有关,劳动者的劳动(劳务)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无效那样以双方返还、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来处理,否则对于劳动者来...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议的时间肯定不是无限期的,因此,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期限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申请复议的四种情形: 【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
      怎样签劳动合同买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社保情况进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


·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岗位上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工伤鉴定,最后向共工作单位提出工伤赔偿。很多人知道工伤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但是不知道评定后得到的赔偿金具体规定。那么,工伤认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一、什么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原则?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一些重要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要查清事实,首先,当事人应积极就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提出证据;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取证,两者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查清事实的目的。 依法处理争议,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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