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父母一方重婚后果会怎样?涉嫌重婚的一方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对方重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父母亲双方当事人对婚姻生活的不忠实,像这种做法对孩子的成长肯定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如果已经构成重婚,父母亲的刑事责任当然不可能让孩子去承担。所以对孩子的影响主要是在心理层面,而且这种做法可能也会直接导致父母感情的破裂。
  
  
  


·女方出轨的要怎么争夺子女的抚养权
      不少夫妻在离婚时,都想让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因此便会就子女抚养权展开争夺。此时很显然是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那么实际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那要是女方出轨的话,那此时该怎么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 一、女方出轨的要怎么争夺子女的抚养权 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此时该如何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此时该如何离婚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家庭冷暴力是对于一个家庭的危害是具有毁灭性的,因为它会加速家庭走向破裂。那要是夫妻因为一方有家庭冷暴力行为从而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家庭冷暴力怎样取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


·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离婚是件对孩子影响巨大的事,一般人分不清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含义,认为它们是一样的,其实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权利,虽然容易混淆,总的来说孩子监护权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只是您更重视的是孩子抚养权。那么,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又有哪些不同?本文将会您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一、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1、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
      离婚后再结婚去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再婚离婚后养子女是否自然解除养...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车辆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


·如何解除男女同居关系
      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往往会形成同居关系,而这样的关系,在我国是不受保护的,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解除的情况也比较多。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解除男女同居关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如何解除男女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解除适用以下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要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同居关系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
      男女双方婚姻无效怎么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无效婚姻没有撤销的说法,一般都是通过法定程序解除无效婚姻。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


·离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管辖权转移的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离婚协议如何办理公证,怎样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之后,为了避免日后反悔,都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可是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在办理公证的时候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如何办理公证 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