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一、企业不动产担保权可以取消吗
  
  企业不动产担保权是可以取消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取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抵押期限是多长时间?
  
  所谓抵押期限是指根据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能够行使抵押权的有效期间,即抵押权有效存续期间。抵押期限对抵押权产生作用,突出表现在时效的有关规定是否适用于抵押权,此点在理论上历来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肯定说,时效之适用客体为一切民事权利,抵押权当包含其中,而否定说则认为,时效仅对于请求权适用,物权请求权可以作为时效客体,但物权本身则不能适用时效的规定。
  
  我国《担保法》第52条明确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民法通则中规定有诉讼时效,该时效只适用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请求权,因而抵押权不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但是,对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时,从法理上讲我们的法律应当借鉴上述国家的立法对抵押权的效力期限作一定的限制。可能正是从这一考虑出发,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由此可见,该条款一方面肯定了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抵押期间,对抵押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也对主债权在消灭时效过后抵押权的行使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即要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抵押权,人民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不动产的担保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法律要求进行问题的直接的介入,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理性的分辨,一旦自己的问题解决存在以外,自己应该学会充分的利用不同的法律规定,进而保障自己的事情解决不会失去有关的法律限定,确保自己利益。
  
  


·公司法人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公司也在进行快速的发展。公司的法人对于公司内部来说至关重要,可以代表公司进行一些法律实务上的处理。相应的法人再进转让时要详细的书写公司法人协议才能够生效。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公司法人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


·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公司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活跃市场,推动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公司的变化会在某些层面上影响市场的发展。公司的形式有很多种,不过户重要的两类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的公司形式说明的是不同的市场经济体。国家也为了保护公司的权益不受侵害,实施了相应的保护措施。那么,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一、私自更改转让协议侵吞公司股权是否有效? 广东方中天律师事务所 张来仪 王、李、陈...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
      公司可以回收小股东股权吗?是可以的;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性报价及投标等具体活动。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家发改委可以借此程序大致了解和把握国内有多少投资主体参与境内收购和竞标。发改委对信息...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侵害公司名誉权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满足以下条件侵害公司名誉权案件会被立案: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 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


·在我国公司法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严格的来说,公司法人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并且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组织,所以公司法人不是您所想的是自然人,而是企业本身。只不过有很多人会习惯性的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称之为公司法人,因此有很多普通员工都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公司法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在我国公司法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 大型集体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当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时,其就要对外融资。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证券等都属常用的融资方式。一些大的集体公司为了提高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会制订相关办法,那么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则范文了解下吧。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


·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的方法有哪些
      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的方法有哪些? 云南省的微小型企业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由于信用度不高,故而呈现出融资难的特点,针对这种现象,不少人长期以来致力于寻找解决的办法,但是一直收效甚微。但所幸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能个解决云南省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方法。 一、云南省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 (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能作为贷款质押物。 (二)自然人担保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
      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一个公司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个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也就是法人,一般情况下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能使得公司能很好的适应我国的市场环境,确保公司的发展,法人的作用至关重要,那公司法人跑了能找到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般情况下法人就是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是有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他可以是其他的自然人,那么法人代表也就可以成为非股东成员。法人是指依照...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不会一成不变,常常面临着改革。俗话说,有因必有果,在复杂外部环境和内部自有环境的作用下,企业常面临较高的风险,此时企业股东应做的就是正确把握改制方向,规避潜在风险。在所有的企业形式中,国有企业因其特殊性而存在,那么国有企业改制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 企业改制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改制行为对改制行为的参与者或利益主体产生的各种法律责任的可能性。...


·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个人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 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