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一、赔偿房屋的诉讼标的额500万诉讼费是多少?
  
  500万的诉讼标的需要诉讼费468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确定下来房子的诉讼标的额之后,诉讼费肯定得原告自己缴纳的,原告不交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没有能力一次齐这46800元的诉讼费,必须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如果原告败诉,诉讼费也不是由对方承担的。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


·二手房收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二手房收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告知电表状况。在房屋交接验收时,买家必须亲自查验电表有否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交房日上个月份已缴纳的电费账单收据。2、二手房收房注意事项:协助煤气过户。按照燃气公司的规定,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已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燃气设施费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卖家在交房日前一个月已缴纳的煤气费账单,一起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可能将拒绝办理。...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怎么写 各地都存在着破旧的城区,为了城市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会要求该地居民搬迁,并且在此处修建安置房,根据规定,安置房的房价比普通的商品房低,故而并非所有人都能购买安置房,且购买居住五年后,才可以拟定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将安置房进行转让。 安置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协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约定,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防城港供电...


·2023年新婚姻法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新婚姻法买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关于婚前买房注意事项 (一)恋爱期间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付首期款,并以两人名义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只有男方在还贷,后来双方分手没有结婚。房屋如何分割? 1、对内关系,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 2、对外关系,均为房屋共有人,房屋的出租,出售均需两人同意。 3、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二十...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虽然说在婚姻关系当中,金钱不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但是说句实话,在生活当中像存款房产这样的重要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当中一辈子都需要奋斗的目标。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肯定夫妻双方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如果离婚的话,就会针对房产存款等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存款怎么分割? 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一半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小产权其实也就是指小产权房,现实中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
      小产权其实也就是指小产权房,现实中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们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受到政府、媒体等各方面的强烈关注。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小产权是什么意思呢?而当事人是否又可以将自己的小产权房出售?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产权是什么意思? 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位分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改房的款项如果是职工个人财产,房子应属于个人财产。房款如果用的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应属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等,不过,近日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这对于我们很多租房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买房这种传统方式将慢慢开始转换。那么住房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一、住房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2017年7月10日,广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率先提出“租售同权”。《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在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全国各地的商品房都呈现出大范围内的涨幅,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线城市的商品房。而广东是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几个省之一,其商品房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量也在增加。那么对于具体的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