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车祸死亡对半责任算不算工伤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出车祸死亡对半责任算不算工伤?1、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被认定为工伤。2、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不能都认定为工伤。只有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至于50%的责任算不算主要责任,能不能认定,《工伤保险条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二、工伤认定范围有变1、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67条。与原《工伤保险条例》相比,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认定范围、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工伤待遇标准等方面都作了调整。2、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工伤认定范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作了两处调整,其中一处就是将原条例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调整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那么,什么叫非本人主要责任?多少比例的责任才算主要责任?三、同等责任不是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1、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因此,在进行相关法律解释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解释,不能进行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2、“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而且交警部门只是认定他负一半的责任,没有认定他负主要责任,工伤认定应该从保护职工的权益出发,作出有利于职工一方的解释,双方负同等责任,并不在新条例的“排除认定”范围之内,所以应该认定为工伤。3、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劳动者对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我们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负次要责任,或者当事双方负同等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和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
      新版商业车险条款杭州? 1、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 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强调保费与车主驾车风险、车型挂钩,促进费率公平。 据了解,以前的车险价格=(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而新的保费价格=【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简单点来说:一年出险2次保费上浮25%,一年出险3次保费上浮50%,一...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不管是怎样的事故,具体发生的时候情形肯定都是不一样的,而针对不同情形下的事故,当事人应当采取的处理措施也是不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您知道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吗?不同的交通事故又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都有哪些情形 (一)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车辆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必须有一方为车辆,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之间...


·飙车属于哪些行为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商标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主要形式 是合同方式转让。 商标转让: 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 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商标转让人在同类别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办理程序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发给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相应的转让通知单...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有几级?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0%。 ③、既有损伤又有疾病,两者单独存在都不能造成目前的后果,或者在造成目前后果的作用上同等重要,难分主次,则损伤 与目前后果之间系界限型因果关系,为40~60%...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省内:罚款200元以下(含200元)异地违章车主可以通过邮政局等合法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违章事发地亲友办理。驾驶员交异地违章罚款无需长途奔波。根据规定,驾驶员在异地道路交通违法,凡罚款数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可在省内任何城市通过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方式向罚单上指定的机构或银行账号交纳罚款。记得带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局代办车辆异地违章罚款业务限于广东省内,每宗业务不分罚款数...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转让商标交易正常多久时间以及流程是什么? 商标交易正常时间 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满后可以续展,续展宽展期六个月。(三)商标变更、续展和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四)商标补正期限、修正期限为十五天,...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一、关于醉驾罚款在哪里交?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1、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把车借给别人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把车借给别人无证驾驶的处罚:如果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仍然将车辆借给对方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出借人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