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专利权具有什么特点?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专利权具有什么特点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专利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即人身权和财产权。要取得专利权必须要通过专利局的授予才行,在授予了之后如果专利权人不实施该专利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的话,那有关部门是可以采取强制许可措施,让申请的专利得到充分利用。这也就提醒各位专利权人,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一定要有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
  
  
  


·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
      商标侵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


·商标字体怎么使用不会侵权
      对于商标注册,免费可商用中文字体有黑体、楷体、宋体、仿宋体等传统字体,宋体无版权保护,不会侵权,可以使用。对于大众的、通行的字体的使用不涉及版权争议,比如宋体,楷体,颜体等,可以免费使用。如果是自创体,不是大众使用与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赋了创造含量,或根据通用字体而编缉出版的字贴、字模等,并申报了相应的保护则具有了版权,如果被他人盗用则会涉及版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 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


·许可商标合同备案,备案一年多少钱?
      许可商标合同备案,备案一年多少钱? 对于商标合同备案其中一种情形是,在商标对他人进行许可使用时,需要对合同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双方的权益。但是很多人应该了解商标合同备案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的,那么,许可商标合同备案,需要缴纳备案费吗?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需要备案费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第十条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应当按照许可使用的商标数量缴纳备案费。...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其实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也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会一直保护下去。此时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实际提供的保护期限不一样。那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多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
      商标无效宣告几年内提出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
      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吗?享有著作权的保护并不是一直都被法律保护,因为著作权是有法定的保护期的。各种不同的权利的保护期具体如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剪辑可以吗?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剪辑可以吗?1、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改编者获得作品的著作权后他人要是向剪辑也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对于网络上网络视频传播和再剪辑的视频,如果没有经过著作权拥有人的同意或者是授权的话,擅自使用是会构成侵权的。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什么事项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什么事项一、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二、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三、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四、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所有人将商标注册登记之后,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此时的许可包括了一般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以及独占使用许可。而无论是怎样的使用许可,当事人之间必须要签订一份合同,也就是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下面,我们带来相关合同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