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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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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财产份额继承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二、个人合伙当中合伙人死亡后的法律责任合伙人因工死亡指的是合伙组织中的合伙成员因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死亡的事实。合伙人死亡可能因为第三人的侵权,也可能是意外,甚至是合伙人自己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死亡。如果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合伙人死亡,那么依法应依照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不在此进行讨论,其合伙人发生死亡等情况可依据合伙企业法处理。本文中的合伙组织指的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成立的合伙组织,一般称为个人合伙。本文仅讨论民事合伙合伙人死亡赔偿问题的原因在于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合伙的相关规定较为简单,遇到类似情况难以操作。合伙组织在合伙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否应为赔偿人,取决于合伙组织是否具民事责任能力。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故个人合伙组织并不存在合伙事务决策机构。民法通则同时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的财产进行了不同的规定,对于合伙人投入的资金及实物,仅规定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组织对该部分财产仅具有使用权,故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合伙人私有。对于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规定由合伙人共有,故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亦不属于合伙组织所有。据此,合伙组织不具有独 立的财产。民法通则为解决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问题,规定个人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所以,个人合伙对外责任的承担是合伙人而不是合伙组织。综上,个人合伙组织不具有决策权、不具有财产,不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个人合伙要求合伙人按合伙协议从事经营活动,注重合伙人之间合伙协议的契约性,视合伙人之间为合同关系,故个人合伙组织不同于法人,不是独 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根据上述分析,合伙组织不能作为合伙人死亡赔偿的责任主体。在合伙企业种的合伙人去世后,按照规定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基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人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就可以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不过,在一些特别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此时继承人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丈夫的遗产哪些人有继承权
      丈夫的遗产哪些人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


·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如何多继承遗产
      女性在怀孕期间,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的。但此时本身怀孕的妇女就比较辛苦,日后生下了孩子也需要养育,就想多继承遗产。那么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继承法赋予的胎儿继承权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分...


·被继承认没有孩子继承人是谁
      被继承认没有孩子继承人是谁 一、被继承人没有孩子继承人是谁? 被继承人没有孩子的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在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继承遗产也是需要进行证明程序,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呢?下面的文章中由的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整理好了,一起看看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办理遗产继承人证明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遗产捐赠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将自己所合法拥有的财产进行捐赠,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


·代位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在继承当中
      代位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在继承当中,代为继承也是十分常见的。主要是由于被继承人的儿女先与他死亡,而此时可以由其儿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


·公证处能知道代位继承人吗
      能知道。继承公证时,公证处会查明所有的合法继承人资格,而且需要全部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共同办理该项公证。继承权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


·一、遗产继承法新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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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
      一、分割遗产要注意怎样的事项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


·继承人什么时间表示放弃有效
      继承人什么时间表示放弃有效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可见,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注意如下问题:1、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如果遗产已分割,放弃的就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2、放弃继承必须明示。即继承人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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