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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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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不同的情况下分割的情况是不同的,但最终的前提是对房产的产权情况进行认定,只有在产权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否则该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
      离婚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已经变成一件不在令人惊讶的事情,民政局每天接收的办理离婚的案子比结婚的还要多,而关于离婚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人们重视,婚姻存续关系、子女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问题等都是离婚需要解决的事情,今天我们主要是给您整理一些关于财产关系的问题,关于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这个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只收取工...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什么?二手房房东私自搬家具违约规定是需要对此承担起违约责任,比如说按照合同当初的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支付,具体的违约的责任是按情形如下所述。(一)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一、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1、评估机构仅进行了房屋外围测量估测,而并未入户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查勘丈时,被征收人未在场,房屋评估机构仅是进行了外围测量估测,室内室外装饰及附属物并未作登记,评估机构依据外围估测的数据作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参考,由此作出的评估结果显然不合理。这也就是一些被征收人在根本没见过估价师上门的情况下直接收到评估报告的原因所在。根据《办法》规定,除非被征收人拒绝实...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司往往拒绝买受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拒绝退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方式付款、因当事人—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品房买卖合同不...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不管购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需要对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做出审查,也就是了解清楚开发商是否具有销售商品房的资质。要是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销售标准,那自然就是不允许销售的。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要看对方的证件。 (一)“五证”是指: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


·未约定延期交房违约金,可以要求赔付吗?
      首先,开发商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延期交房行为即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其次,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违约金。   虽然双方对违约金未做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所造成的损失,协商确定赔付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时,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金额,或是约定一定的违约金计算方法。   最后,按照相关计算方法确定违约金。...


·一、济南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一、济南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


·集资房可以上市买卖吗
      谁也不能保证买了房屋后不会转让。对于购买集资房的人来说,过了一段时间后,可能就会想要出售自己的集资房。那么此时,最关心的可能就会是集资房可以上市买卖吗?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集资房能上市买卖吗? 按照法律的规定,某个物品能不能上市买卖,主要看的是两个条件:第一,转让物品的人是不是有权转让物品,也就是说,转让人必须具有物品的所有权;第二,转让的物品是不是法律禁止转让的对社会有危害的物品,也就是说,法律禁止...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


·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一、农村房子继承如何过户? 农村房子继承过户的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纠纷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防范房屋中介纠纷吗?请跟随率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审查中介的资质 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如果只有经营许可证,没有资质证书,一般是咨询机构,可以搞房屋政策、信息等咨询,不能做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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