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不仅仅是买房子,房屋租赁的备案登记也是必须的过程。这就需要出租双方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证明了。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的相关信息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窗口等待叫号;
  
  2、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
  
  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窗口等待
  
  3、从领取《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窗口等待叫号;
  
  5、向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
  
  (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
  
  (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
  
  以上就是我们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问题的回答。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当事人必须遵循相关的流程进行办理。需要准备好想应得证件和资料,这样才能保证证明可以成功办理。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安置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其买卖纠纷却跟一般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所差异,具体包括: (一)因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引发的纠纷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主体不合法或者不适格。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适格。 卖房者只有部分所有权,如夫妻双方或者是数人的共有房屋,或者是只是家庭成员之一,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特别是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夫妻一方为了独自得到房款,将共同居住的...


·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很多人不了解,可能造成忽略法律。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父母出资首付该怎么解决?
      我国近几十年来,房价一直在涨从未下降,导致现在的房价一般人难以支付得起,特别是对于年轻人刚参与工作没有任何经济能力来支付房款,因此大多数是父母出资首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就会在房产上产生纠纷,那离婚房产分割原则父母出资首付该怎么解决?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法院起诉解决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还是双方婚前父母出钱购房的实际,以及产权人登记在一方还是另一...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
      很多人都认为国家推出的限房政策其实并没有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我国房价的增长问题。其实关于限购的政策,在短期之内是很难体现出成效的。对一些有条件的人来说,自己如果要购买二套房的话,由于受到国家限房政策的影响,在首付比例上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西安买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一、西安买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西安是二套房贷款最新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商品房可以贷款吗?
      现在人们关心大事之一就是买房子,为了让自己更加有归属感,很多人都会选择买房子,生活上也可以过得舒适一点。市场上有一类房屋也是卖得比较好的,那就是商品房。但是如果经济上出现危机或者需要大笔资金时,大多会靠贷款,解决资金问题。一般贷款都需要抵押物。那么,商品房可以贷款吗?房屋贷款的含义:房屋贷款就是一种抵押贷款来的,是由房主用来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的抵押物,同时需要上交身份证、保证书等必不可少的文件和证明。银行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吗,审核通...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房尚未实际交付前,预购方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转让他人,办理了转让手续的,认定转让合同有效。转让预售商品房的,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在有效期之内,在具备这一前提条件后,按照有关商品房转让的规定,办理程序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一式两份),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目的、主体、实施单位 (一)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有一个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排除商业征收。(征收房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征收房屋的责任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 (三)实施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或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单位,...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一、结婚后男方出钱买房子离婚后咋算? 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是夫妻谁名字,只要双方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的协议,住房产权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因为婚后双方收入所得都是婚后共有,如果是一方用婚前积蓄收入付款买房,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出资的权益,这样的话法律支持。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兄弟农村屋子合同买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因为农村大多是一个封闭式的熟悉群体,经常在内部进行交易往来。但是此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因为农村土地的特殊性,所以合同会出现无效条款。下面我们将具体情况进行整理。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回迁房是没有有购房发票的,但是应当有合同和协议。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二、司法解释很多人会纠结回迁房到底可以买吗?其实回迁房是可以购房的,只是在购房之前要审查它的产权问题。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


·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房屋刚建时曾被违建名义罚过款,后面拆违时就一定要被强拆吗?  一般来说,违建指的是没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许可等,也就是普通民众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建房手续就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可以划分为两种其情况,一是没有批准登记也不符合城市规划的,按照相关规定拆除违建房屋,二是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不违反城市规划的,这类情况一般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缴纳处罚金,后补齐手续即可,所以被拆迁人要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没有获得相关证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