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多少利息合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民间借贷多少利息合法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年利率24%。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两边约好的利率超越年利率36%,超越部分的利息约好无效。借款人恳求出借人返还已付出的超越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总得来说就是,借贷不超越24%的利息均受维护;超越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天然债款,给了的不用还,没给的不能再要;而超越36%的部分一律不维护。二、民间借贷确实无力偿还,法院会批捕抓人吗?民间借贷,如果确实无力偿还,不会被逮捕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只有在故意隐瞒财产、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采用司法拘留的形式(最多15天)。有财产但恶意逃避情节严重时,才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民间借贷往往是以私人间的借贷出现,由于当事人之间法律知识不足,因而可能出现没有签订借条、约定借款利率过高等等情况,而这些也为日后纠纷的处理带来了不可预知的困难。结合这点来看,当事人尤其是出借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建议在民间借贷中最好先了解清楚该如何借贷,尽可能约定全面,降低自身利益受损的可能。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债权人何时催...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拘留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日常生活中,如果提及刑事拘留,那么说明犯罪的行为已经达到刑事量刑的程度,属于较为严重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必须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那么刑事拘留条款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一、刑事拘留相关条款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


·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国家机关,或者是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权是比较高的,其职权高的目的,是为了让其更好的为人民、社会谋取福利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此种行为在意识到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后,会将挪用公款全部归还,此时还算犯罪吗? 一、挪用公款全部归还算犯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民间借贷讨债应该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讨债应该怎么起诉 一、民间借贷讨债应该怎么起诉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


·有欠条起诉然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起诉后如果对方仍然一直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申请支付令条件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六...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关于债务债权协议范本如何填写? 债务债权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对民间借贷而言,其中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最需要强调的。二、怎么处理无效借款合同对于...


·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
      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 一、贷款提前还款还怎么算利息 贷款提前还款一般有全部提前还款和部分提前还款两种方式。下面就详细介绍下两种方式分别如何计算利息。 1、全部提前还款:如果办理的是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通过贷款的银行进行申请,同意后可以一次性提前本利还清。如果是办理组合住房贷款的话,前提需还清公积金贷款部分,保留商业贷款部分,提出申请由银行代办还款手续。贷款利息按还款日期截止前计算,还清后不再计算利息。...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


·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
      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需要筹集资金,企业筹资的第一选择是自有资金,此外还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而不管是进行怎样的融资,这其中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债务融资要注意什么 企业债务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