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部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新建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规定的,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房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二,并不少于80平方米,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的位置。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会议议事活动用房。二、开发商违约怎么办:1、开发商违约时,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违约金作出了规定,或者法律对违约金作出了直接规定,那么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违约金。至于开发商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则可以由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确定。2、商品房购房合同纠纷与其他买卖合同纠纷一样,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时,不仅需要证明开发商存在违约的证据,还得证明其实际的损失,否则就可能得不到违约金,或者得到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开发产如果在承诺了业主有物业用房的时候还进行出售,那么这种做法完全是违反了双方的合约,从而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而对于业主是有权利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从而让开发商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是按揭房夫妻离婚怎么分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如果是按揭房夫妻离婚怎么分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然后均分。根据相关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二、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没有标准格式,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可口头也可书面通知对方。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格式)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 ,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知租,须在租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道租赁合同;乙...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你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你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归你了才能开始办理。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一、房贷属于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一半,最后由得房者独立承担对银行偿还贷款。 二、共同债务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
      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2023 一、房抵押登记在什么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


·终止设计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设计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买房需要装
      终止设计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设计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买房需要装修设计,产品需要设计等。有些人设计出来的作品不符合当事人的要求,当事人就想与对方终止设计,就需要签订终止设计合同,那么终止设计合同的协议怎么写?我们在下文为您推荐一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设计合同的协议怎么写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合同细节磋商未达成一致原因,致使甲乙双方于2013 年1 月24 日签订的(合同...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贷不下来该怎么办 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


·如何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房屋继承不需要村集体成员资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如果继承人...


·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
      购房时,面对林林总总的法律问题,购房者往往一筹莫展,比如,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呢?其实,对于购房者来说,退房无疑是在买到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时最有效的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购房者退房的愿望能实现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房屋质量有问题能否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一、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 1、提出拆迁申请,领取拆迁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审核后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向被拆迁人出示房屋拆迁许可证。 2、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单位领取拆迁许可证后,应及时向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宣告拆迁决定、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有拆...


·买房子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买房子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会引发物权纠纷,无权进行处置。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