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法院判决有争议怎么办?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对交通事故植物人赔偿法院判决有争议怎么办?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民事上诉状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的写法: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 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
  
  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
  
  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
  
  写明下列事项:
  
  1、上诉状副本××份。
  
  2、书证、物证各××件。
  
  即便是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者成为了植物人,但各项赔偿标准依然都是有法可依的,不是说只要是植物人,赔偿标准就一定会成千上百万元的。民事法院包括一审所出具的判决书,各项赔偿标准相信也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上诉之前要考虑清楚。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代驾他人车辆出事故要担责吗 1、代驾公司代驾的责任承担问题。 代驾公司为顾客提供代驾服务,派人代驾,不管与顾客是否签有书面合同,委托合同关系都已形成,所以应保证顾客行车途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赔偿事宜,事故车投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先行赔偿。如果事故是由代驾公司的过错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向其追偿。如果事故车没投保,因代驾司机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由代驾公司承担。 一般情况下,代驾公司与顾客签有合同,约定一旦出现交通事...


·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
      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 我们知道社会保险是每个一工作者需要交纳的保险,也是每个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一险,是受到法规的保护和限制的,而我们知道法人是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公司的权利承担公司的义务,缴纳保险的规定有一定的限制,那公司法人需要交社保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微伤怎么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醉驾出交通事故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
      醉驾出交通事故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驾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醉驾导致,醉驾可能会造成很重大的交通事故,我国的相关法规对醉驾的处罚比较严厉,那醉驾谅解书有用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谅解书有用吗? 醉驾不需要谅解书,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 。 二、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强险中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
      交强险中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 一、交强险中赔偿金额规定是什么? 交强险中赔偿金额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受伤,此时需要对伤者做出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进行赔偿。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二)意识消失; (三)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四)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交通事故一级伤残有误工...


·一、 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一、 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怎么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一般由机动车...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在购买车辆后,每辆车都需要到交通管理部门上牌照后才可以上路行驶。汽车牌照是证明车辆身份的一个凭证,车辆与车主的信息通过车牌就可以得知,这也使得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更好地管理车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需要将机动车牌照 注销,那机动车牌照注销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下面就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什么是机动车牌照? 汽车号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经过申领牌照的汽车进...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一、车祸骨折一般赔偿几个月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搁误工作致使受害人减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该费用,那么,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是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浙江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内容 2017浙江省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完善了什么? 保费直接与出险率挂钩 很多车主都关心,今后的保险费到底是涨还是降?这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车主平时的驾驶习惯了。此次商业车险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定价权交给市场,强调保费与车主驾车风险、车型挂钩,促进费率公平。 据了解,以前的车险价格=(车价×费率 基础保费)×调整系数,而新的保费价格=【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简单点来说: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