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申请诉讼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二、离婚诉讼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起诉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我们发现,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脑上了法庭,当然往往这个时候双方也是撕破了脸皮的。但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彼此在离婚事情上无法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又想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也就成了唯一的一条路。不过,诉讼离婚中需要先进行调解,自然这时候夫妻还是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不见得一定就是判决离婚。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一、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如果仅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亲属,但其实并不是属于这里的近亲,那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说的所有的近亲结婚其实就包括这样的情况,此时并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二、什么是近亲结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


·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怎么分配?
      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怎么分配?离婚如果两人共同财产不清楚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个平均分配,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遗弃女婴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过去时代人们重男轻女,男女地位严重的不平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社会已经处于一个男女平等的地位,但是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某些人身上仍然根深蒂固,孩子生下来,如果是女孩会直接将孩子进行遗弃。其实在我国遗弃女婴也是构成犯罪的,下面我们将针对遗弃女婴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
      相信您都清楚,对于一般的合同、协议来讲,除了有特殊约定的生效时间之外,通常都是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合同、协议就会生效。那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


·家长遭遇小孩打架怎么办
       一,家长遭遇小孩打架怎么办 1、遇到孩子们打架,不能心急气躁,必须冷静处理。孩子们在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一些小摩擦,在他们的世界里,不喜欢的话可能就会去争抢,打闹。作为父母,遇到孩子打架,你必须冷静处理,不能急躁,不能让自己不分青红皂白的把怒火都发泄在孩子的身上。 2、询问清楚事情的原委,看是哪个孩子先动的手,事情的究竟是哪个孩子的错。不能轻易的把所有的错都怪在自己的孩子身上。不能只是简单的制止孩子的打架,要好好的给孩子们讲道理。...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


·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在确定了子女抚养费数额之后,日后也是有可能进行增加或者减少的。当然,不管是要求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抚养费,此时都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情况下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需要什么条件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问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夫妻双方对财...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
      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起诉离婚的期限是什么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夫妻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才能最终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官司花费的时间往往就比较久了,那从现实情况来看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呢?而我国对起诉离婚的期限又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一为你解答。 一、起诉离婚最长能拖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