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交通事故全责不赔偿怎样起诉?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6、判决。同意裁判裁定,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一)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二)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四)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五)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有上述情形质疑的,为全部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就会涉及到一系的赔偿,而对于全责方拒绝支付的话,那么对于受害的一方完全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同时在起诉的时候就要按法律规定的流程走,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交通事故后啥时候出认定书
      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根据现场的勘验、调查,然后做出书面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呢?可能有些当事人急于处理纠纷,但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认定书。对此,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出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就对损害赔偿争...


·酒后驾车酒精含量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大家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
      您知道该如何贷款买车吗?如今贷款买什么的都有,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车和买房了。买的东西不同,那么此时具体的贷款条件也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贷款买车的相关知识吧。 一、办理个人汽车贷款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具有合法身份证件,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件。 这是办理车贷的基本条件,下面来看看贷款买车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二、办理贷款买车的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


·职员新入职要交什么钱?
      职员新入职要交什么钱? 入职不需要交入职费,用人单位不能用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的。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二、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三、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


·一、交通事故暂扣驾照多久?
      一、交通事故暂扣驾照多久? 1、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会暂扣驾照五日的情形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会暂扣驾照六个月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第...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疫情房贷车贷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延迟还款,根据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


·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交警实际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具体选择处理的程序,法律中规定的处理程序就包括了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之下,肯定是简易程序要简单一些,但也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那么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适用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不可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二、车辆年检...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一、开车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