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二、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三、公司清算的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
  
  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发展,其中也会建立越来越多的企业,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任何的企业都需要注册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证件,如果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要注销公司,也需要经营者将营业执照进行注销,否则也会会后续带来诸多的不便。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有限制吗?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没有限制,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 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的注意问题1、认缴时限越长越好。认缴金额,认缴期限等信息都将对社会公布,企业运营过程中,认缴期限太长会引起合作伙伴对公司诚信和...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的合同解释是一部结合吸收了法学和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并结合了多样化的分析方法,是为了寻求公司法的实质为主要目的的一本法律著作。合同在当代社会无处不在,合同关系约束着许许多多的现代人,那么你了解“合同解释”是什么吗? 合同解释,是指合同条款及其相关资料所做的分析和说明。合同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对合同条款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加以分析和说明,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此即广义的合同解释。狭义的合同解释专指有权解释...


·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怎么办?
      公司法是国家为了规范公司活动,完善公司组织架构以及运营而制定的一部法律,它有着很强的市场性,而且规范对象比较单一,而近年来,关于公司法第十六条对外效力的讨论也成为了经济学专家以及业内人士的热点,主要是因为公司法第十六天对于整个担保效力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根据违反公司法16条担保效力的有关条文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公司法第十六条与对外担保效力的关系 如前所述,公司法第十六条并非强制性条款,其与公司法其他条文一道,确定了限制法定代表人权限...


·对方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吗?
      对方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理赔吗?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法为: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理赔依据如下: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


·准备好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
      准备好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 二、一般办理变更公司大多都会找代理公司,所以需要准备委托书一份 三、办理变更公司手续的人叫经办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公司经办的,需要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公司成立时对公司变更做出的规定,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就准备哪些文件,比如:免职证明和任职证明 五、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信息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旧的法定代表人如果...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的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公司法人职称变化时怎么办? 一、法人职称发生变化应该怎么办 (一)相关法规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法人变更程序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对于公司改制,我们您都不陌生。公司改制是为了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经济市场的需求,为了让公司更好的发展。公司在进行改制和重组时,对于改制的相关流程和基本原则是有规定的。各企业在进行改制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的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一、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即界定财产的归属关系,判定归某个民事主体所有或控制。产权界定的过程就是确定财产的所...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疫情期间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疫情的措施,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带来疫情的感染,有很多企业都不得不延迟复工,同时也有许多的机构和服务也延迟了,还有一部分因为企业未营业没有收入,这些情况都会导致员工社保缴纳业务的推迟,对于特殊时期社保缴纳政策,相信也是很多企业和员工都非常关心的问题,那么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疫情期间对公司社保政策是什么? 针对疫情将会给企业带来的挑战,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社保减负政策。政策表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