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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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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土地性质有哪几种?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在期限满之后,如果没有得到国家的批准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是会被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但也要合法的使用。
  
  
  


·养殖用地有什么新规定
      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可...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如今,各省市政府正在大肆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不断地往外扩展。建设规划都需要在土地上进行,对土地的征用成为有关部门的必要工作,原先居民居住或者用来耕种的土地都有被征用的可能。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


·一、农村宅基地儿子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宅基地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宅基地谁也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是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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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动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登记部门要询问申请人拟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并将询问结果记录在案。房屋登记以程序审查为主,不进行实质性调查核实造成不动产权利登记与实际权属状况可能存在误差。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除...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各省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都制定了土地管理条例,在知道个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时,需要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制定的,各地政府在征地前,需要将补偿方案进行公告。 一、在黑龙江省制定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的依据 黑龙江省征用土地的赔偿标准主要体现在《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上,以下为相关的规定: 第二十六...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 中国的土地国有制政策使得我们拥有的房屋土地并不是永久性的,而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超出年限的话我们就需要进行续期,但是当前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要如何进行续期,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后续出现问题,而且处理会比较费时间。那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证自动续期 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而其他性质土地如何续期无明确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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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虽然不能归公民私人所有,但是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转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了需要签署转让协议外,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变更土地使用证北京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具体的材料准备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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