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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犯罪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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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犯罪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吗?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虽然违法犯罪,但是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被刑事拘留但未判决的)不算,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治安处罚)也不算。2、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3、确认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正常的流程通知劳动者(或者其家属)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能视为自动解除。二、企业无条件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所谓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狭义的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是指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实施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就属于此类。具体包括:劳动者被证明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隐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是怎样的?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均应按本办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由此可见,企业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方,也享有一定权利,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当员工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企业有权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解除的手续和正常一样,都应该事先通知到员工及家属,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等。
  
  
  


·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相比于支付给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酬金,到最后如果说整个工程质量发生了一些不可挽回的后果的话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才更大,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商家对于建筑单位的信任程度也是有限的,还是会专门的聘请工程质量监理单位来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把关的。可能有些人还不是特别了解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监理单位的特征是什么?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是工程监理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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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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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吗
      分公司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吗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


·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用人单位如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来的话,是需要支付相应赔偿金的,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是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而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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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工伤超过50单位不赔偿是否合法
      女人工伤超过50单位不赔偿是否合法?女人工伤超过50单位不赔偿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不过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伤者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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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劳动合同的签约问题我们知道需要注意的有非常多,所以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格外小心,但是关于用人单位的辞退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的续约问题也是一大重点,尤其是关于领代通知金的情况,那么这里公司不续约代通知金的要求有哪些? 公司不续约代通知金的要求有哪些? 不可以,两者不是一回事。 代通知金是专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在劳动合同期内的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分公司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可以,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


·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怎么办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可以找原先的用人单位出具,如果拒绝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是怎样的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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