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动离职,反而让自己比较被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相应的仲裁处理,用人单位应补偿这类劳动者,但劳动者擅自离职的,用人单位可对自己的损失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这时劳动者就比较被动了。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一、新劳动法辞退销售试用期员工要赔偿吗? 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书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 )项原因,决定自 年 月 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1、 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目前,一般的亮化工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路灯照明系统 2、城市楼宇亮化 3、绿地夜景亮化工程 ...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一、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几种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防工程防护已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防空部门发布了《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那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管理,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根据《福建省...


·一、如何举报使用童工,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如何举报使用童工,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情节一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现代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电气,电气工程是国家建设的重要部分。我们的生活也已经和电息息相关,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且普遍。因此,对于电气的维护也是一个关注热点。其中,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那么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又是什么样的? 一、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4款,电气质保期为2年。弱电工程属于电气范畴,故质保期为2年;如果施工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那质保期...


·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建筑因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造成楼脆脆、楼薄薄等多种现象经常见诸与媒体,那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


·建筑工质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相
      建筑工质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以及质量验收,起目的就是来保障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一般情况下建造商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缴纳要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那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在一些国企,有的技术骨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好退休手续后,企业为了培训新员工,往往会将其返聘。这种退休返聘的方式在大型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比较普遍,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好处。企业可以花费较低的成本,提供新员工的职业技能。那么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一、退休返聘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