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11%。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出租该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土地使用权,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土地使用权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租必须设定在法律允许的地块上,如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可以出租,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出租。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出租的条件是出租人对土地的开发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标准。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条件划拨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出租,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出租: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的持有人可以将土地合法转让,其中就包括出租,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地上建筑物也要一并出租。根据税法规定,这种属于不动产转让,出租方要承担土地增值税,执行的税率是11%。出租土地应该签署书面的合同,双方都签字才有效。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尽管许多城市已实施限制数量的政策,但仍有许多车辆在路上行驶。个人驾驶技术问题和一些突发事件会导致交通事故增加。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达成相关的赔偿协议,则需要依法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法庭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两种: 第一种是两年的财产损失; 第二种是一年的人身伤害。 相关规定如下: 对于财产损失来说,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人民法院保护公民权利的期限为两年。 以下...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
      二手房买卖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由于交易产品属性的多样化,使得二手房买卖流程不同于一手房交易那样简便,相对而言流程要更加复杂些。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不了解,往往也成为想购买二手房人群的最大困扰之一。为此,本文将为您解答二手房买卖程序如何办理。二手房的买卖程序可以分为七个步骤,分别是:1、二手房买卖流程第一步: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看房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消息源,与卖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三个人伤能赔多少钱?
      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三个人伤能赔多少钱?法院是根据比例原则来确定被侵权人分别应获得的赔偿数额。也就是说,在同一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时,需要计算各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数额,按其数额在所有被侵权人总的损害数额中占的比例进行交强险赔偿金分配。每一个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时也不可能存在“同命异价”的赔偿方式,法院应当根据损失与赔偿相一致原则,确保被侵权人在各自损失大小的范围内从交强险赔偿金中获得相应的赔偿数额。1...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一、二手车买卖流程是怎样的,如何进行二手车交易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一、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


·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对于案件性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司法活动,在很多法律纠纷事件中都有重要运用,比如交通事故中就经常会用到对车辆的司法鉴定,那么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呢?有哪些流程?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机动车技术性能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司法鉴定机构收费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寻求准确的费用明细。共包含以下内容:车辆司法鉴定包括车辆性能、车辆价值、车辆贬值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鉴...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一、车祸中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该怎么办 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意见不合,可以找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


·无牌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有三种情况:
      无牌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有三种情况:1、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无号牌车辆车主只有车辆无号牌这一违章行为时且对方车辆有违章行为且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方车辆因负主要责任。2、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另一车辆无发生违章行为,那主要责任为无牌车辆车主负责。3、当无号牌车发生事故时,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二、无牌车上路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


·购房者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大量的人购买商品房,但有些购房者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向开发商交付了首笔房款之后,却想要退房。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交了首付款怎样退房?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


·汽车正常形式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汽车正常行使骑车闯灯车祸责任划分标准一般是骑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