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2、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3、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4、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对房屋买卖有哪些惩罚性赔偿规定,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双方签好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将房子卖给别人的,其要承担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通过构建虚假合同将房屋出售的,对买方造成利息损失,也要承担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
      房屋抵押反担保协议是什么?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房屋抵押反担保合同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相关法律知识: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作为担保制度衍生出的一种特殊形态,反担保的具体作用与意义表现...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接下来,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后,对此的责任承担分配情况往往难以确定,要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追究。譬如会发生火灾,坍塌以及各种问题,接下来将以房屋倒塌为例讲解: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承租房屋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房租吗?在民法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是“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原房主将租的房子出售后,新房主理应继承遵守承租人与原房主之间的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不能单方提高租金。一旦新房东擅自涨房租,租户与房东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屋产权期限是多久一、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自2021年...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房屋网签备案需要审核什么内容?需要房屋买卖的相关交易是否合法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您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1、买住宅网签材料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交的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北京)。由于网签材料与购房资质审核材料有重合,所以在网签时...


·对于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对于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一、 父亲的房子后妈有份吗? 有份,父亲的房产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父亲去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法定继承,如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时后妈有合法继承权,可以通过公证的遗嘱来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包括房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费用需要吗?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就以为着要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有些夫妻在离婚时选择将两人的不动产过户到孩子的身上,当然这也会包括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那么就会有很多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了,有不少人会问离婚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费用需要吗,过户的手续又是如何办理的,这些都是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的,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离婚后将房子过户给自己未成年子女的问题的资料。 一、是否需要费用问题 夫妻之间过户,只需要工本费,不需要缴税的,通常100...


·将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
      房屋出租后还能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那么抵押是否会对原租赁关系造成影响呢?根据物权法及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用已经出租的房屋作...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不少的力量。但是商业房出租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一般来说出租面积都是比较大的,所以一定要签订一份正规的出租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业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业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附件略。内容包括所有人、产权证号、租金标准、面积...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时的腾房,但与此同时,承租人也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承租人承担的相应义务): 1、 按约定收取租金,获得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收益的权利。相对应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