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雇工合同书样板是什么样子的?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五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六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七条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请病假,须凭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乙方在一个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累计病假不满_________天,工资按照_________%发给;超过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资将按_________%发给,直至恢复正常工作为止。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公出差,在当地政府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诊的医疗费用自理。
  
  
  2.乙方请事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日扣发工资,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_________天:超过_________天,将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__天,扣发_________天工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先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份完整的雇佣合同应该包括上面的所有的内容,但是这些内容并不是必须的,生活中的临时用工协议一般就只是由双方主体的基本信息以及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及薪酬还有重要的条例构成,并不需要这么多的条款,但是正式的合同还是要严谨一些的。
  
  
  
  


·意外险工作受伤可以赔偿吗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在我们工作中,可能会因为不幸而发生意外造成自己受伤。如果受了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工伤认定是需要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的。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时效中断应该怎么办?工伤认定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怎么办?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


·在我国入职不满7天发工资吗
      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对很多人来说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您在生活中可能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自己找到工作以后,工作没几天就觉得不太适合自己,想要离职。但是用人单位却拒绝给自己发放工资,很多的人往往会选择不予追究。其实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这一问题是有这规定的。在我国入职不满七天发放工资吗?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 一、在我国入职不满7天发工资吗?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 第四十七条...


·劳动争议可以约定仲裁地么?
      劳动争议可以约定仲裁地么?一、劳动争议可以约定仲裁地么? 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既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一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一方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该法确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优先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


·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已经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司法鉴定,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误工费,不同的地方的误工费的具体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但是误工费赔偿标准却是一样的,具体来说,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有以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予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既然工伤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此时最该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工伤事故。对此,有一些具体的处理途径可能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那到底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生工伤事故后,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 双方协商 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


·一、工伤事故发生在地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工伤事故发生在地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以内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不满一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


·人防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人防工程验收内容有哪些? 人民防空工程在以前是以军事防护能力为主的建筑设施,到了如今,很多建筑设施依然有此项目,但是职能都发生了变化。大多为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或地下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另外作为地下设施,其各种施工质量要求很高,那么人防工程验收内容和要求有什么呢,我们在此详细为您介绍。 一、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 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2、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