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合伙注册公司法人占多少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公司的分红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三、合伙企业的分红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不同,对股东之间的协商决议非常重视,因此,一般来说,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协商决定很多事情。
  
  
  法律规定的分配方法如下:
  
  
  1、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是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本身我国公司法当中就没有强制性的要求法人代表是必须来自于公司的股东的,各位合伙人在认领了自己的出资额度以后,所占股份要结合最后总的出资额度体现在公司章程当中。法人代表是不是公司的股东都无所谓,但是所占股份对合伙人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在没有实际出资之前,不能仅凭是法人代表的身份就去判定所占股份的多少。
  
  
  
  


·《公司法》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现在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所谓的董事会,股东会的这些已经成型的规定,这都是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有着非常统一规范的管理的,就比如说其中提到对于股东有一个三分之二的这样的一个数据,2/3股东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赋予各位股东的一种表决的权利。接下来我们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是什么意思?一、《公司法》三分之二股东表决权是什么意思?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出资比例对于公司的运作进行管理和提...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叫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以后才是具备上市资格的,并不是什么公司都能上市的,那么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什么样的公司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呢,我们来了解下。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所有资本为股份的形式组成的,公司所有的股东以占股多少位标准,对公司要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数上也是有要求的,必须满足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不能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要求1、...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建程序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组建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设立条件及步骤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文件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方在设立条件及程序方面有着不太一样的要求。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


·什么是公司解散?
      什么是公司解散? 一、什么是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根据公司解散是否属于自愿,公司的解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任意解散事由;另一类是强制解散事由。 二、公司解散原因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现如今,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很多人会选择自主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价值。所以,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正在逐步发展。这些微小企业在进行创业和发展的时候,免不了会进行融资。但是微小企业融资时会存在不小的风险。为了使微小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能够避免相关的风险。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方法有哪些?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管理制度。 (1)健全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形象。小...


·公司法同股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现在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做同股同权,其实从字面上就非常容易理解其中的含义,就是在股份公司的经营过程中,无论身份的高低、职位的高低只要拥有同一类型的股份,在享受权利的时候就都是平等。那么,公司法同股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股份公司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而有限公司却可以不相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每一份额就代表着每一股份。同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权利是相同的,同一股份所享受的利润分配比例一般也是一样的。股东在股份公司拥有多...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我们都知道,公司股东对自己拥有的公司股份可以进行有偿转让,放弃自己对公司股份的拥有权,以合适的价格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拥有公司股权。因此,买卖双方通过协商以后就可以签署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确保公司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一篇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以供参考。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总分公司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签订合同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分公司也不会和总公司去签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和总公司都是一回事,自己和自己签合同是不合常理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要给钱吗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要给钱吗 一、注册公司注册资本要给钱吗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是要给钱的。注册一家公司要2.5元至5千元之间,具体费用:核名:免费;开验资户:0元;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制不需要);验资报告:0-500元(认缴制不需要);工商执照:免费;刻章:600-900元;代码证:148元;税务证:免费;开基本户:800-1500元。 公司注册时国家对于核名、工商执照和税务证是完全免费的,但是刻制公章等需要收取少...


·法人能不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可以。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出资全部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自然人或法人单独出资设立一人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也可视为一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合资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是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的公司。一人公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一人公司包括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和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实质上的一人公司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公司股东人数符合法定最低人数的要求,但出资人或真正拥有股份者只有一人(法人或自然人),而其他股东或出资人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