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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可以写永久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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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可以写永久的么?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哪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综上所述,国家是土地的主人,企业使用土地,不可能永久使用,应该在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内使用。土地使用年限从四十年到七十年不等,从企业拿到土地使用证一刻开始计算。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主要是出让及转让,目前主流方式是出让,比如土地拍卖及挂牌等。
  
  
  


·河道风光带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代生活,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能有的时候需要建设一些基础设施,那么是需要征收普通老百姓的土地的,比如说建设,高速公路等等,这都是需要的,当然也会进行一定的,这收土地补上,很多人想了解。河道风光带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河道风光带征地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属于物业的责任,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物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近年山东省枣庄在经济建设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为了使得城市可以进一步得到发展,枣庄市开始了新的土地征收,用征收的土地进行新的建设,因此很多人想知道枣庄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征地补偿政策及标准2014年6月,对东沙河区域全部纳入征地片区Ⅰ范围,以片区Ⅰ的标准进行征地。具体标准即:(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统一执行6万元/亩(含征地补偿费和安置...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一般不会关押在一个地方;应当根据你犯罪性质、层级对你进行分类管理,与你同级处遇管理的的犯人关押在一起。分级处遇管理是看守所对犯人分类的基本依据。第四十三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罪犯数量少的,可以集中关押。第四十四条 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改造表现,对罪犯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对罪犯适用分级处遇,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对罪犯改...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需要多久?在实践中,人们通常拥有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只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才是拥有了合法使用土地的凭证。办理土地使用证之后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那么您是否知道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下来?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下来? 办完房产证过户后,凭相关资料去国土局办理,资料齐全一般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 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


·一般地
      一般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因为某些原因解约时,往往会涉及到有没有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没有过错,单位往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劳动者在单位作时间越长拿到的经济补偿金自然会越多。所以,劳动者在与单位解约时,可以先确定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根据当前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自身出现严重过错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无理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下劳动者...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公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现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 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流转合同可能无效。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承人,只要在承包期内,理应继承土地的使用...


·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
      一、嫌疑犯被批捕后会被羁押在哪个地方在被批准逮捕后会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吉安市青州区的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土地:白塘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58493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58493元/亩;旱地、宅基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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