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都选择了不结婚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都选择了不结婚,他们享受着单身的快乐,但也想着自己年纪大了可以有一个孩子能为自己养老送终,但是自己却从来没想过结婚生一个孩子,所以,很多的年轻单身人士都希望可以领养一个孩子当做亲生孩子,但也害怕单身的人不符合要求。
  
  
  其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论单身还是已婚,只要达到规定的要求是都可以进行办理领养手续的。
  
  所以广大的单身朋友们的也是可以享受到有孩子的快乐的。但是领养孩子总是要给他足够安全长大的环境才是最重要的,领养的人必须年满三十,让自己先不是个孩子才能照顾好领养的孩子;然后就是要有经济基础,把孩子领回家就要养育的起;最后就是一定要确保自己的身体健康,不能有一些精神疾病或者一些其他的传染病导致孩子受苦才是。
  
  总之,只要达到要求就可以选择领养孩子,领养说白了是双方互利的事情,孩子找到了归宿再也不是没有人疼爱的孤儿,收养的人也找到了爱的寄托,可以更加安心的生活,这一切都是需要良好的收养环境才可以达到的。
  
  


·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双方离婚后,很多情况是女方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再婚后,男方有时候考虑到其抚养孩子不便,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案件的时候,会按照严格的标准作出判决,只有符合条件的,再允许变更抚养关系。那么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一、变更再婚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从我国法律规范可知: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


·出轨过错方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
      1、请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对于对方聘请律师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在签署时一定要慎重考虑,离婚协议书与平常的经济合同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会有伏笔和陷阱,在盲目签署且该协议生效后,自己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2、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


·非法套取国家资金是什么罪
      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据为已的,大多情况下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


·离婚不拿抚养费会怎样?
      法律中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那通常离婚不拿抚养费会怎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的纠纷问题对我们来说无非就是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其他情况我们很难会遇到纠纷,当前社会因为很多人对婚姻的不慎重所以婚姻破裂的情况非常多,那对我们来说离婚后分财产应该怎么去分配呢?自动离婚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那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呢? 自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自动离婚只是具备离婚条件,并不是直接离婚,所以具备自动离婚条件的话可以选择离婚,财产分配的条件还是相同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家庭暴力怎样起诉离婚 (一)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4、具...


·办理涉外结婚条件限制是什么?
      办理涉外结婚条件限制是什么? ?办理涉外结婚条件限制是什么?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 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


·在我国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国无效婚姻法院怎么处理? 1、申请人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1、离婚房产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事间订立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应认定赠与立补办户手续并所房产户都要办理公证想要更放心点办理户公证2、事准备材料亲自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关表格准备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材料双必须亲自公证处提公证申请填写户房产公证申请表格3、办理离婚房产户给公证公证员告诉事签订财产协议承担律义务律双签字认定二、公证的含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