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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重伤害量刑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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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重伤害量刑最新标准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情形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轻伤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轻伤结果的, 不宜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符和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1、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2、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其实在我国只要故意实施伤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同时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的,那么就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只不过在判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损害情况,自然对重伤的处罚肯定是要比对轻伤的处罚重的。而要是仅仅造成了被害人轻微伤的话,则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只能给予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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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1.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损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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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徒刑是刑事处罚中比较常见的,而现实中即使犯罪分子最终是被判有期徒刑了,但这也是有期限的,否则就会变为无期徒刑。那通常有期徒刑多少年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多少年 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是,有两种情况例外:1、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可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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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监管渎职罪判几年时间?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判刑时间,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八条 之一 【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二、立案标准本罪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2)相应渎职...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不足3000元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安机报告,开展串并案件,若多地都有此类案件发生可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如串并案件中没有其他涉嫌犯罪行为,待查明违法行为人后,可给予行政处罚。《中答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一、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怎么办? 知识产权案件中犯罪数额的认定有疑惑可以聘请专门的鉴定人员来参与犯罪数额的鉴定,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已经销售出去的销售金额的计算,往往是以已经查清的具体销售金额为准,并以此对行为人定罪量刑,在司法实践中争议不大。而对于制造、储存、运输或者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的计算标准,由于标准适用不统一及实践中普遍出现的认定难等问题,司法困惑较大。而非法经营数额的认定标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的罪...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
      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经济嫌疑犯是否可缓刑,应当对其是否符合条件来进行认定,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数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此外,《解释》第一条还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罪做出了较大的调整,首先取消了此罪的死刑处罚,同时也对构成此罪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实践中,要是有入户盗窃、扒窃、多次盗窃等行为的,此时会直接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一般的盗窃则需要根据数额认定是否构成犯罪,那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数额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


·有什么情形不能适用缓刑
      什么情形不能适用缓刑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


·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
      挪用资金是指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将单位的资金挪为个人使用或将其借给他人的一种行为,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当事人会构成挪用资金罪。那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挪用资金罪有关问题的答复中如何认定犯罪主体?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林木是受法律保护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都会被判处相关罪名,之所以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是因为林木的重要性,放任滥伐林木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国家方面才对这一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客观方面有哪些 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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