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北黄冈四季花海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湖北黄冈四季花海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土地征收对象包括哪些?土地征收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和不动产。该法规定的征收对象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房屋和不动产。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荒坡、荒沟、滩涂、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针对房屋所有权的征收,一直以来是把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来进行征收。但《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七规定: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因此,房屋不再作为地上附着物来进行征收,而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被征收对象予以征收和补偿。由此可见,黄冈地区对农业征收用地的标准是按土地类型分类征收。费用一般包含补偿金、安置费,青苗费等。征收土地是国家发展前进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但同时也应当保障以土地吃饭的农民们在征收过程中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应以双方协商同意为前提,不强行征收。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 至 ,总面积 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2、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土地使用名字弄错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名字弄错了怎么办?土地证名字写错,本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国土部门进行更名。具体流程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辽宁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


·土地使用权夫妻共有财产吗?
      土地使用权夫妻共有财产吗?需要区分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规定,土管部门是不会批准的,据相关规定显示,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二、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有哪些?(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合同编号: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的使用权对于每一个农民朋友们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因为这关乎到他们的生活和收入来源。而如果土地的持有者,因为意外去世之后,这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就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了,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带上的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二者之间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 办理。 2、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几种种类?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包括几种种类?土地出让金根据批租地块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熟地价”,即提供“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包括土地使用费和开发费;另一种是“毛地”或“生地”价,即未完成“七通一平”的地块,出让金仅为土地有偿使用的部分,投资者需自行或委托开发公司进行受让土地的开发工作。例如上海北京东路71号地块面积为2.38 万平方米,有20多家单位和1000多户居民,新加坡长立国际开发公司与上海黄浦资产经营公司以460万美元的毛地...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对土地开发的力度越来越大,为了城市的土地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在征地开发之时还会对呗征收者进行合理的赔偿。对于地处于荆州市开发区的民众来说,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该是他们比较在意的,我们这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荆州市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用补偿标准:1、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


·尉氏县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尉氏县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开封市尉氏县近年来加大了旧城改造力度,在县城规模扩大的同时,对附近的农田多少会有所涉及。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可以享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土地管理法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当地标准。那么尉氏县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尉氏县各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