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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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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什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性别、年龄、婚生与非婚生的限制(见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由于“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从而养子女丧失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见收养)。继子女同继父母间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只以互有扶养关系的为限。丧失配偶的儿媳同公婆之间、丧失配偶的女婿同岳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也依他们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定。对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子女,即遗腹子,世界各国的民法典都特别规定保留其应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存活,就取得这份遗产;如果是死婴,则为他保留的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配。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不仅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是半血缘关系的同父异母的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也都互有继承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二、如何确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另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在我国继承一般分为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若死者未订立遗嘱,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不仅要由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还要依照法定的继承人顺序来继承。一般在法定继承中,就分为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就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继承案件中能否处理抚恤金
      继承案件中能否处理抚恤金抚恤金不能和继承案件一起处理的,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


·一、遗产分割诉讼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分割诉讼状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


·胎儿继承法条规定是怎样的?
      胎儿民法典条规定是怎样的?胎儿民法典条规定是《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保护】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解读:根据这条《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
      一、遗产继承证明书怎么写? 遗产继承证明书 证明我村村民某某某(继承人爷爷)(身份证号……)于某年某月某日去世,遗产有某银行存折一个,账号为……。 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某某某(继承人奶奶)(身份证号……);儿子某某某(继承人爸爸)(身份证号……)。 其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孙子某某某(继承人)(身份证号……)。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特此证明。 某某县某某乡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什么?在书写继承纠纷反诉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反诉要以本诉为基础,没有本诉,就没有反诉。(2)反诉必须与本诉有联系。(3)反诉应在原告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以前提出。(4)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同一人民法院提出。(5)反诉只能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的规定,反诉一般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避免证据突袭和诉讼迟延。超出举证时限提出的反诉,如果法院认为...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的,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发给伤残职工抚恤金,直至伤残职工死亡时为止。在伤残职工死亡后,已经发放而未用完部分及应当发放部分,属于伤残职工的遗产,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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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继承权?
      什么是继承权?继承权从字面上理解,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拥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权力。继承权不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还可以放弃这种权利,继承权的开始时间要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开始。继承权中的财产必须是被继承人依法所得的个人财产,不能是非法所得。法律上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指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很近的人,主要包括了他的“另一半”(合法配偶)、所剩余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等)以及他...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一、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吗? 遗产再婚配偶继承比例是属于均等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谓“一般情况”是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怎样才能让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


·法律规定中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规定中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 一、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


·胎儿是死胎的继承权还有吗?
      胎儿是死胎的继承权还有吗?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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