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购买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小心谨慎,有些房子还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要到房管局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办理,这两个证书都可以到银行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
      在外地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省内:罚款200元以下(含200元)异地违章车主可以通过邮政局等合法代办机构代为办理,也可以委托违章事发地亲友办理。驾驶员交异地违章罚款无需长途奔波。根据规定,驾驶员在异地道路交通违法,凡罚款数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可在省内任何城市通过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方式向罚单上指定的机构或银行账号交纳罚款。记得带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邮局代办车辆异地违章罚款业务限于广东省内,每宗业务不分罚款数...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怎么处罚开报废车辆上路被抓会对驾驶员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


·高空坠物违章停车赔偿责任应该由谁付
      近几十年我国人口剧增,人们的居住也相应的越来越密集,而随着住宅楼的高度越来越上升,高空抛物或是坠物致人损害的事件也是经常发生,因此有关高空坠物伤人已有明确法律条例,那如果是两种违反规矩的事相撞又该如何处理呢?比如:高空坠物违章停车两种相撞。下面我们就详细分析有关高空坠物砸坏“违章”停放车辆赔偿责任谁来负的问题。 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赔偿责任谁来负? 1、《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交房后办理房产证可以加人吗
      不可以。交房办房产证的时候是不可以再加名的,并且已经是在办理房产了。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购房合上名字办理,这是硬性纪律,谁也不能违背的。(如果要加名,可以提前找开发公司沟通,将原购房合同上名字作改更改,这样才能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你需要的名字)但需要没有房产备案,如果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就不能改名了。只有将房产证办理好后再进行加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即肇事者承担。司法实践中一般采用这种。2、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


·专利申请费怎么交,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
      专利申请费怎么交,缴费要注意什么事项无论你是申请怎样的专利,都必须要按照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然后缴纳专利申请费。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个专利申请费是怎么交的,在交专利申请的时候又有那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专利申请费怎样交 申请费以及其他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收费处或专利局代办处面交,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目前,银行采用电子划拨,邮局大部分采用电子汇兑方式。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


·交通事故致人骨折赔偿多少钱
      在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情况下,具体也要区分不同的损伤情况的,有的骨折可能仅仅是一般的损害,但有的可能就会构成残疾了。在不同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也是不太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致人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人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和收入等因素进行赔偿。骨折赔偿多少钱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级数才能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残疾赔...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如今,机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数量也在每年以一定数目增长着。在处理这种交通事故时,签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在签定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说明。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号令)和《办法》的规定,将统一启用《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采用无碳复写纸质,以便事故当事人现场...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我们您肯定非常关注汽车方面的事情,我们国家对于汽车方面的规定当中就有交强险。交强险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的,并且不能够断交,断交不交的话是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的。交强险在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时候我们是可以有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
      借车出事故汽车租赁公司和租车人应否担责1、租赁公司对于公司所租赁的车辆,都会交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属于该机动车责任一方的,有保险公司来赔付,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来承担赔偿的责任,租车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2、虽然租车人不是实际的使用人,但是在把车辆借出之后,就因当预见该机动车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连带的责任,租车人在把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时候,还需要审核他人是有具有...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辆连环追尾责任划分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