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是如何进行的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近年来,由于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也是一大问题。许多年轻人是由父母资助购买房屋。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怎样分割?如果您的房子也是父母参与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下面,会回答相关问题。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二、父母参与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购房时父母参与出资的,离婚时对房屋的争议主要有五种情况:
  一种是父母在为子女购房时,将产权人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给子女居住,但是在房屋贷款的归还上有争议;
  二是房屋为婚前购置,父母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三是婚后购置,但未明确表示赠与给夫妻双方,这也是争议最多的一点;
  四是,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父母一般无权收回已出资房款。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男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以上就是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的相关内容。离婚时,协商解决房产分割纠纷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由于双方经常会因为协商分割财产不成,而会产生很多纠纷问题。所以,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以及其他的相关财产,建议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对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是有所帮助的。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房屋继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


·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在实践中,亲人、朋友之间过户房产是一件十分普遍、十分正常的事情,因为亲人、朋友之间可能会涉及到继承、赠与房产等等情况,除此之外,夫妻之间又是也会需要过户房产。那么,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间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夫妻之间房产登记分为更正登记和转移登记。具体为:夫妻婚姻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如果当时只是以一方姓名登记的,现在要加上另外一方名字,可以通过更正登记办理。如果是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婚后要求增...


·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由于房价的高居不下,一些受国家政策调控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价格较低的房屋很是受老百姓的欢迎,再比如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类型的房屋虽然在购买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市场的走势来看,也同样受到很多人的亲睐。不过现实中很多人不知道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因此就容易弄混淆,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回迁房跟商品房区别有哪些回迁房与商品房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


·一、买房子首付10万可以吗?
      一、买房子首付10万可以吗最低多少 对于买房子的问题我们您肯定都是很关心的,买房子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直接付全款,因为现在的房价非常的高付全款的情况是很少的。所以说买房子一般都是会先付首付然后后续的钱慢慢还。买房子的首付是按照比例的,如果说首付10万的话房产的最多也就40万。所以说如果买40万的房子首付10万是可以的。最低就是房产总价的三成。 二、买房子,首付最低要付多少?首付款怎么计算?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新房首付比例第1套房是首付...


·对于集资房而言,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其实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一般商
      对于集资房而言,与普通商品房之间其实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一般商品房可以自由的进行转让,但要想转让集资房的话,就必须要先满足了条件才行。同时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可以转让的集资房,那究竟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


·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
      相信您都知道购房涉及到的房款是很大的,而购房者在实际看房的时候自然不会携带这么多房款在身上,因此在选中了某套商品房之后,一般会先签订认购书,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再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剩余房款。那此时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购房者怎么与开发商签购房认购书1、为避免买卖双方事后发生争议,从买受人的角度出发,建议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买受人应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义上的一方还贷。值得一说的是,我国法律一般都是根据谁出资来判定房屋所有权,如果男女双方都出钱了,则是通过男女出钱比例来分配房产。夫妻双方另有额外约定除外。 ...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


·购房合同限售什么意思
      所谓新房限售,意思也就是“限止交易”,是指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满一定年限,方可上市交易或办理正式转让手续。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在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虽然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新商品房的价格高,但对于一些家庭来讲,可能也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买二手房的,就想要向银行或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买房。那么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房贷吗 公民买二手房能申请房贷,但买二手房申请房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二手房贷款的适用对象 1、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继续支付剩余二手房房款能力的购房人。2、各类中介公司、物业公司和开发商。 (二)二手房贷...


·上海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