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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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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一、如何交易公司债券
  
  1、一级市场:
  
  网上申购网下配售
  
  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即先进行网上申报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在上证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网上发行的具体事务,由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安排。试点期间,上证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网上发行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其业务规则进行清算、注册。参与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一个证券账户。另外,上证所公司债发行使用751990-751999代码段;可作为质押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司债券质押券出入库使用104000-104999代码段;公司债券交易使用122000-122499代码段。
  
  而在深交所上市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则是采取向上市公司股东配售、网下发行、网上资金申购、网上分销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组合,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可安排当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全部或部分比例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或网上公开发行(网上资金申购或网上分销),其余部分由主承销商或承销团组织网下发行。
  
  网上资金申购按照现行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业务模式办理,并实行T 3日(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申购资金解冻的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发行流程。网上资金申购中,有效申购总量少于原定采取网上资金申购发行规模的剩余部分采用其他方式发行。
  
  网上分销部分,在分销期间内主承销商可在设定的价格区间内或以固定价格在本所挂牌分销。在分销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申购委托,按报盘申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向上市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按照现行新股增发中的老股东优先配售业务模式办理。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可采用其他方式发行。网下发行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网下申购订单进行申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申购订单簿记建档情况对所有有效订单进行配售。
  
  2、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当日回转
  
  就二级市场交易而言,个人投资者目前还只能在竞价交易系统中进行公司债买卖。公司债现券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即实行T 0交易制度。
  
  上证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同时进行,并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公司债现货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现货在该电子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笔进行成交。当日通过竞价系统买入的公司债,可于当日通过该系统卖出,也可于次一交易日通过该竞价系统卖出。电子平台的一级交易商可向上证所申请,对在电子平台挂牌的公司债券进行做市及办理与其客户的协议交易。
  
  公司债券进行新质押式回购通过上证所竞价系统进行;公司债券申报和转回作为质押券业务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电子平台的交易商可代理客户进行质押券的申报和转回。当日买入的公司债券可当日进行质押券申报。当日申报质押券入库的,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进行相应的债券回购业务。当日申报转回的质押券,下一交易日可在竞价系统和电子平台卖出。
  
  深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实行全价交易模式,即以全价(即含息价)进行报盘、竞价、撮合、成交,并以全价结算。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并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当天买进的公司债券,经确认成交后,可在交收前全部或部分卖出。
  
  深交所公司债回购交易实施标准券制度的质押式回购,现阶段与企业债、认股权证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合并计算标准券,并共用同一回购代码和简称。
  
  此外,公司债大宗交易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1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5万张。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交易费用的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开始就是一般的债券,但是和普通的债券不同的是,债券的购买者可以在以后将其转换为股权,这样就导致了可转换债券除了具有一般的债券的负债性质,同时还具有权益的性质(因为当债券购买者将其转换为股票后,实际上变成了购买者购买了债券发行方的股票),所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才需要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法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确认的处理,可以参照如下思路: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发行价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负债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借:银行存款(发行价格—交易费用)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倒挤)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成份-权益成份分摊的交易费用)
  
  负债成份应分摊的交易费用实际上是计入了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中。
  
  分摊交易费用后,对于发行方来说,自己承担的实际利率是高于市场的实际利率的。那么这个时候需要计算包含了相关税费的债券的实际利率,比如债券负债成分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分摊的交易费用为20万元,那么这里对于发行方来说,债券的公允价值其实就变成了880万元了,因为发行方实际是支出了费用的,相当于是收到的发行收入减少为880万元了,那么应该按照新的公允价值880万元来计算实际利率。也就是说,发生了交易费用后的实际利率和市场上的实际利率是不一致的,此时需要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公司债券是否可以正常的发行,购买的人多少都是关乎到一个公司的生命,所以很多公司都会花费很大的经历在公司债券的发行身上,债券,就是我们社会上的公众,购买公司的债券,到期了之后,会连本付息,所以非常的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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