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离婚问题的产生就会涉及房产的分配,所以对于问题的解决的关键就是自己的利益分配有着较好的法律约束,这样就不会产生一些问题,所以对于房产的分配,婚前一方购买,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说肯定就会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这是法律的规定。
  
  
  
  


·关于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对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并领取房产证,这是业主对自己购买的房屋行使所有权,以及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根本保障。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


·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杭州买二套房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第2次购房者首付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近期该核心上调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门槛,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较低20%调整为不得低于30%。同商业银行一样,石市还头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分了二套房贷,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50%。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从程序上来讲,如果双方无...


·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规定
      在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许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土地上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人员,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许多人对拆迁如何补偿并不了解,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补偿规定。 一、国家对于拆迁赔偿标准的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况;预售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如商品房的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等);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及支付办法、期...


·镇江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如何购买?
      镇江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如何购买?一、购买手续 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 1. 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 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 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 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 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二、购买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 。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


·房产继承公证书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继承权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齐全,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即领取公证书(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


·买房时怎样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买房时怎样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买房要网签,这个环节一定不能少,网签是把要交易的房子在房产局进行公证的一种方式,能有效的防止一房多卖。买房时一定要尽早网签,要采取资金监管或资金托管的形式来进行交易。 二、购房网签合同一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企业资...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二、租房纠纷该怎么...


·二手房买卖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
      二手房买卖纠纷找哪个部门投诉二手房买卖纠纷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具体情况如下:1、对于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2、对于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成都专业离婚房产律师事务所怎么挑选? 步骤一:“硬件”检查 无论是律师还是律师事务所,都有一定的“硬性指标”,就像卖小吃要有营业执照一样,否则就成“无证小贩”了。 律师本人要求有律师执业证。有一些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不具备律师资质证明,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都不够充足,不可以进行相关咨询和受理诉讼。对于一些已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来说,必定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了严重错误,更不是可靠的被委托人。 步骤二:深入交流 在初步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