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在单位是很常见的,可以是员工自己和单位解除合同,也可以是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了合同,如果单位经过工会的同意,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也是属于解除合同,但是对于员工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工资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1)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2)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2、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 ...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理的工伤赔偿时对工伤职工也是一种应有的帮助,而决定工伤赔偿的主要是工伤鉴定的结果,那么,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一、同一员工离职后又入职还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签订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是原来的人,单位是原来的单位,同一劳动者和同一用人单位不能够约定第二次试用期。即使是劳动者离职后再次入职也同样要遵守此一规定。第二种理解是: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是指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延续期间,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离职后再次应聘的不在此限,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只有这样...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一、劳动争议时效定义及规定 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引发的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实践中一直看法不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


·刑事拘留顺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会通知家属吗
      刑事拘留顺义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会通知家属吗?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建设对于城市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管是民用工程还是利民工程,一般工程的建设都是为了人们能够有更好的生活能够生活更加便利而建设的,但是工程建设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的,所以一般都是采用外包的方式承包给施工队伍进行完成,自身按照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进行评级,那具体来说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


·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定的试用期,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只工作了7天就离职了,该如何结算工资了?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讲解试用期7天离职工作怎么算,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试用期7天离职,工资怎么算 1、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确立为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


·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
      施工工地人员较为集中,大多是来自不同地区施工队伍,且施工工人基本都是身强力壮的热血青年或中年人,容易冲动行事,聚集在一个工地上难免会因为意见不合,或者摩擦碰撞出现打架现象。那么,工人在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呢?施工工地打架怎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 追逐、拦截...


·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婚丧假怎么发工资
      在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利当中,具体包括了婚假、丧假等等,其中丧假肯定就是因为家里有亲人去世了,然后处于人性而给予的假期。此时,去世的亲人不同,那么丧假的时间不同。那么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亲属丧假有几天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
      工程质量概念是如何规定的,有什么特性?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每天都有可能会接触到工程合约,所以在是会主义市场上,每天都有工人在进行工程施工作业。对于就读于建筑专业额度朋友来说,掌握工程质量概念是其必修课,但是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不知道什么是工程质量,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工程质量的概念 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