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违章上诉流程怎么走?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交通违章的现象经常能够在身边遇到,对于当事人来说,不服气,有关交警执法部门的处罚,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那么上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在确定自己没有错的前提下,应该到交警大队进行申请处罚决定书,才能进行上诉。一、交通违章上诉流程怎么走?首先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车辆被套牌;重复录入违章信息;交警录入信息错误;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等。如果违章在这之列,可以进行申诉。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扣分,这时候会收到交警队发给《处罚决定书》。这里交的罚款,一旦申诉成功,违章撤销,罚款会返还给。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然后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所有证件最好都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办,需要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注意,填写申诉表时,里面有一项是撤销处罚的理由,填写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据写上,这样可以提高申诉的成功率。手续办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内公安机关就会把裁决结果通知,也许会撤销违章,也许会维持原判。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不建议这样做,因为胜算不大。二、几种交通违章情况可以申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一种 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可以申诉。前提是车辆没有移动。第二种 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可以申诉。第三种 避让事故压线被拍,可以申诉。第四种 遇到违法行驶的非机动车,为了避让不得不压线,被拍了也可以申诉。第五种 遇上车辆抛锚在路上,可以申诉。第六种 因为帮助别人而被开罚单,此种情况可以申诉。第七种 在路口信号灯故障的情况下被拍的,当时临时信号灯和固定信号灯冲突,这个可以申诉。第八种 车辆贴线行驶被误拍压线,可以申诉。第九种 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所有的交通违章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申诉,因为除非是在同一个地点,同一时间,如果被拍摄为两次违章情况的,当事人不同意,罚款两次就可以进行申诉,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特殊情况,也是可以进行交通违章上诉的。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一、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驾驶员弃车逃逸交强险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1、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2、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醉驾: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酒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车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当代社会,《民法典》是一部规制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在双方当事人结婚之前有父母出资买车,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的《民法典》父母出资买车应当如何进行分配?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民法典》父母出资买车应当如何进行分配? 依据《民法典》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撞成植物人赔偿多少钱?车祸把对方撞成植物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一般在几十万左右,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尤其我们员工在因为商谈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交强险来进行保障赔偿,那么伤残中交强险赔偿标准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根据相关的交通规定,根据机动车在道路中是否有责任来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在2000到1万元不等。详情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文章。 一、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公告及宗地基本信息应当在中国土地市场...


·设立合伙企业要提交什么文件
      设立合伙企业要提交什么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二、合伙企业设立的要求有什么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范围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保险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即使是员工自愿不参加社保,当遇到社保核查时,用人单位也要补缴社保。那什么人可以不买保险呢?一是退休返聘人员,二是社保关系在别处,未转入现用人单位的人员。那如果是员工不愿意购买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怎么做呢?一是辞退;二是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应该购买社保,否则如果因不买社保而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如果员工仍然不愿买社保...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货车一般都是用来搞货物运输的,而此时与一般的汽车相比,除了要取得相应的行驶证、进行年审外,同时还要求驾驶货车必须要办理运输证,表明自己运输货物行为是合法的。那要是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货车没办运输证是否合法 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进行赔偿。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二、交通赔偿项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