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份公司公司法的内容都有什么?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身边的公司一般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对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发生的一切问题也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的公司法来进行处理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规定一般都是在设立组织上面。那么公司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股份公司法是规定股份公司的组织及其活动的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解散以及调整公司对内外的法律关系等。通过制定股份公司法,可以保障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法的编制分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单独制定公司法,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另一种形式是把有关公司的事项规定在商法或民法中,成为商法或民法的一个组成部份,如日本、意大利等国家都采用这种形式。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须具备基本的责任能力,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达到法定资本额。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对于股份公司我们国家公司法最主要的就是说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方面的问题,一般都是需要向当地的部门提出申请,然后合法的进行办理相关的证件,确保所需材料齐全,这样肯定就可以成功的办理到股份公司了,对于股份方面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
      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 在汕头,由于工业发达,各种类型的企业繁多。所以,随之而来的是对懂得公司法的相关律师需求数量很多。可是,对于普通企业主来说,诉讼案件接触较少,也就无法理解公司法律师的职责。那么,汕头公司法律师具体有哪些职责?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公司法律师的概念 公司法律师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司律师,是指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其业务类型一般包括:公司...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提供资料: 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 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 3、 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保险公司跟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有限公司能减少注册资本吗 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是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主要包括内部决策程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债权人保护程序和变更登记这五个步骤,下面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制定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在哪些情形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


·2023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资本,是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吗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不存在违法的可能。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也就是说,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 为了生计,自行创业开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开了公司之后想要给公司改名字,就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用来告诉公司的其他合作伙伴,只有这样才能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关系。那么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是怎样的呢?下面让我们带你一起学习一下吧。 公司名称变更函模板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XXXX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XXXX公司”。 ...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一、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它是根据基金公司的规模再结合其他的情况由双方约定的。普通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不是很贵,如果您想要一个带备案的基金公司,现在市面上的价格比较高的,因为现在基金备案步骤繁琐,要求严格,需要法律意见书等,备案资金方便就无形的增加很多,所以备过案的投资基金公司价格比较高。 二、设立私募基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


·公司法2023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2018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