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
  
  1、由于卖方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进行了抵押,所以当发生第二次转让时,一定要征得抵押权人——原借款银行的同意;
  
  2、在第二次交易意向达成后,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此时存在着交易风险。所以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注意签署规避该风险的条款或附件;
  
  3、如果卖方出售的房屋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已购公房,那么新购买人的贷款年限将受房龄的制约。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当房龄超过30年时,银行将不再批准放贷。所以交易双方应注意已购公房再次交易时所受到的贷款限制。
  
  另外,消费者需要了解的是,当买方得到银行的放贷后,并不是拿着现金交与卖方去原银行提前还贷,而是银行之间进行过账交易,消费者是见不到现金的,所以完全不必担心资金转换过程中有风险。
  
  二、二手房贷款需注意哪些问题
  
  1、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
  
  银行在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
  
  银行在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 贷款年限≤30年”。
  
  3、贷款成数和利率
  
  目前,各银行对二手房的贷款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四成、利率下浮15%;第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20%的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贷款利率均按照3。87%来执行。
  
  4、还款方式的选择
  
  银行的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
  
  5、贷款银行的选择
  
  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6、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
  
  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7、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
  
  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既有改善型,还有投资型等交易,但无论哪种交易,都离不开融资,这样也就离不开银行的贷款。可是该怎么办理二手房贷款呢,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又需注意哪些问题呢,如果办不了贷款能否说不买房了呢,又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呢,这些问题不妨请教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办理二手房贷款手续。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山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拆迁流程是什么?
      山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拆迁流程是什么?一、山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


·一、房屋买卖过户有哪些流程?
      一、房屋买卖过户有哪些流程?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办理土地证。 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怎么分? ?第一、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房产证上的户主对于买房人来说十分重要
      房产证上的户主对于买房人来说十分重要,那么,如果买房子能写宝宝的名吗,对于这类问题,只要程序上的合理,就可以解决,因为买房子可以写宝宝的名字,因为这些是手续上的合理,一旦自己进行相关的操作就可以解决这类问题,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我们是一定要进行签订好买卖合同的,而且,一般是需要进行备案的。那么,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


·什么是商品房包销
      

1.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且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一种法律行为。房地产包销是一种重要的销售途径和渠道,因此在实践中,被广泛采用。商品房的包销具有以下特征:

  (1)商品房包销是一种特殊的由包销商和开发商合作进行的承包销售...


·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
      我们都知道,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并将其质押在银行,只有还清所有按揭贷款后领回房屋他项权证并换取房产证,此时才能表明个人拥有房屋的全部权利。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房屋他项权证如何换回房产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子被抵押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这一项会被注明“抵押”...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房子及其配套措施。如果出租人无理由不退押金是违法的,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应当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返还押金并赔偿损失。押金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