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4、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5、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什么
  
  (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发生什么情况前妻起诉变更抚养权,因为随着时间,夫妻双方的情况都会发生一些改变,如果双方要更换抚养权,还是建议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协商无法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等形式进行,如果情况复杂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关于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085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


·进行离婚官司技巧主要有哪些内容?
      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十分正规的方式进行,协议和诉讼作为两种普遍采用的离婚方法,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因为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离婚双方都希望皆有有利于自己一方。那么,进行离婚官司技巧主要有哪些内容?文中后续会为您介绍。 进行离婚官司技巧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诉讼证据的准备和家庭财产的保护方面;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可协议财产重新分割吗?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是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它当然是可以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一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者撤销;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或者撤销达成一致意见,则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
      男女双方打离婚官司要多久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1、离婚官司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


·国家针对小额偷税漏税怎样处罚
      国家针对小额偷税漏税怎样处罚?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


·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
      起诉离婚所需的材料如下: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注意:必须是原件,不可以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身份证等上级机关审核完毕后便可归还给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文件,即证明你们是夫妻关系的所有有关文件。一般情况下,提交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结婚证不小心弄掉了,也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两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以证明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一切可以证明你们共同财产的文件资料。一般情况下,需提前列好夫妻双方的财产清单,开庭前提...


·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以是直接亲自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其生活起居,同时也允许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若是后者的话,那么就要搞清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一、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财产执行怎么办?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 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 ...


·诉讼离婚可以不参加法院调解吗?
      在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情形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在实际中,夫妻双方由于就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故而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此时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可以不参与吗?一、诉讼离婚法院调解可以不去吗?调解是必须有的程序,但是你有权拒绝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纠纷案件法院要予以调解,是否同意调解是当事...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怎样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文物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第一款、第二款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