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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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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当时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有的企业却知法犯法,不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加班工资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对于许多人来说加班费的存在是自己经济获取的重要方式,一旦有的企业违规就会导致人对于加班心存恐惧,从而是企业的工作存在较大问题,因而不断完善加班工资体制,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极具意义。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一、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业的市场,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其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该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建筑。该办法有九章,其中包括一章总则和一章附则。第一章主要介绍了国家相关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在施工中的各个阶段不同的负责单位。如果其所负责的阶段出现问题,那么该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责任...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怎么处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程序需要让公司赔偿员工相应的费用,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可以解除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企业劳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在这种情况中,企业会选择和劳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工作为弱势的一方,又不具有相应的法律常识,通常是无法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的,最后也只能无奈其他工作,选择退让。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哪些?让劳动者更加清楚了解在自己遭遇的情形中是否可以向公司争取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一、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的16种情形 (其中第1-8项是劳...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患病职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 患病职工的情况下,是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正常休医疗期病假,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班的,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司法解释 1、医疗期取决于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两项。此员工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鼻骨骨折算几级伤残,怎么赔偿 1、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可评上十级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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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 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主要责任一般在承包方身上。但是如果工程已经投入市场,很多承包方不会承认其自身的承包关系,因为劳动雇佣关系已经中止,所以很多工程使用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 工程投入市场后工程承包证明的关系 一、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要求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有违合...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误工费护工费伙食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分两种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加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未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 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


·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车间工人在上班的时候,如果操作不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时就要进行工伤认定,等工人拿到工伤认定书后,才可以按照正常手续报销医疗费,领取伤残补助金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资料,那么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关于工伤认定的资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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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是上天赐予人类最珍贵的礼物,保护儿童也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本能,而“童工”则是困苦生活和利益驱使下的产物,虽然国家法律明令禁止雇佣童工,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童工还是层出不穷。那么企业使用童工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给您了解一下。 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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