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预售风险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卖期房”,这种制度是从香港引入的,而国外大多实行的是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有时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或出租。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



  

  商品房预售合同期诈



  

  1.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



  

  2.商品房预售协议除法定标准合同之外,其余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都由开发商事先拟定好,并在售房现场签订,因此常有开发商利用这个机会,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消费者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



  

  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当然,这种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4月28日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有了改善。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房地产销售广告进行了规范。



  

  预售的商品房产权上有瑕疵
  1.部分产权。某些企业因效益不好,将企业自管房屋(如集资建房)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
  2.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3.联建的商品房。联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联合开发建设商品房。提供土地的一方大多数是通过国家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只能自用,不得上市出售。因联建房屋未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最终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
  4.改建房屋。某些企业或单位,将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改造后进行预售。
  5.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立项、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到销售等未经法定程序审批,因此该建设项目违法,购房者也就无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



  

  房地产开发商的其他不规范行为
  1.某些开发商仅取得临时土地使用证,就以临时销售许可证销售超过政府部门核准销售范围以外的其他部分房屋。
  2.某些开发商伪造虚假销售许可证或以其他楼盘销售许可证销售该房产等。
  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的实力远弱于开发商,基于对弱小消费者的特别保护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目的考虑,各国商品房预售法律制度都十分注意加强保护购房者的利益,以预防纠纷的发生。我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理论设想,在吸收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一些较为完善的措施,保护好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房产有贷如何过户?
      在当今社会,贷款买房已经十分普遍了,尤其是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因为没有过多的经济基础,而且也有一定的偿还贷款的能力,所以贷款买房就成为大多数年轻人的选择,那如果俩个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就结束婚姻关系,那关于离婚房产有贷如何过户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解决一下相关的问题。 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注册公司在运营时,首先要确定公司地点,大多数的注册公司在确定地点时一般与房屋所有者的意思达成一致,以租赁的方式获得公司办公场所。那么,在于房屋所有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该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写呢?以下是我们给您写一份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产租赁事项,订立本简易租房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_____区___...


·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怎么分割?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一项特殊的购房惠民政策。北京有一种便民房子称为两限房,这类房子在购买时需要满足经济条件、户主户籍等要求。那么夫妻双方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呢?两限房离婚分割一方非京籍时房子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规定吧。 新婚姻法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和房产是不是两限房,没有任何关系。归纳一下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的情况,时效仅仅为1年。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人拒付房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为1年,起诉超过1年的,...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是否应当适用于动产呢?笔者认为,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
      如今,二手房买卖市场越来越火,吸引了许多购买者的眼球。但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因二手房带来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减少二手房纠纷,作为购房者就要事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交易时的风险包括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主要有现在有的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


·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了双方共有的房产。有些夫妻在离婚之时会协议将房产转入孩子的名下,以此来对孩子的利益作出保障。那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相信阅读之后会对您有帮助。 一、离婚房子写孩子的名字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


·在我国葫芦岛离婚房产更名需要多少钱?
      在我国葫芦岛离婚房产更名需要多少钱?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协议书。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商品房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名称上面不太一样,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实也是差不多。那现实中应该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书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买卖协议书文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二手房买卖付款细则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1、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中,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都是安全的。 2、二手房买卖付款方式有一次性付款、中介代收、分期付款。 3、一次性付款需要注意的事项是: (1)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办理不成功,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全部定金和已交付的房款; (2)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同时要约定不能如期交付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3)要约定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保质期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签署买卖合同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老百姓有购房意向后,和开发商确定好相关条件,双方就可以进入签约程序了。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到事项比较多,因此,双方必须确保合同签署准确无误。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现房合同网上认购和网上签约程序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但考虑到购买现房的特殊性,购房者可按以下流程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