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中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情形二、离婚诉讼中,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情形三、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法院判决探视权的依据
  若双方对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根据有探望权父母实际情况,根据子女的年龄、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不同探望方式的特点,本着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具体探望方式、时间和地点。同时法院在判决中应对探望权的安排作出明确确定,增强可操作性,以免当事人在执行时发生争议。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原则上探望会安排在周末,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周日下午再负责送回。根据案情的不同会有不同的判决。离婚夫妻在无法达成协议时,起诉到法院解决孩子探视权问题,法院会根据孩子实际情况,考虑孩子的需求和健康成长,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作出具体的判决。通常法院会判定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也许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刻。假如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生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孩童清晰不肯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掠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后代爸爸妈妈的身份,因而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
  榜首,这一规则清晰了没有直接抚育孩子的爸爸或妈妈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力。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育方法通常采纳固定一方直接抚育,另一方付出抚育费的方法,没有抚育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当然,假如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育约定为轮番直接抚育,那么这种规则也会跟着轮番抚育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则将关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力规则的,不是作为责任规则的。关于孩子的生长,没有直接抚育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思上给与必定的心思、精力劝慰,可是,人的心思生长是一个极为杂乱的进程,并不能混为一谈探视是有必要的。相比较而言,孩子生长所需求的物质生活需求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令规则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育孩子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这是一种责任,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则为责任。作为权力规则的结果,权力人能够对权力作出处置,也即是能够挑选探望,也能够挑选不探望;能够挑选探望的方法、时刻、频率等。第三,法令将探视权规则为直接抚育孩子一方的帮忙责任。这一规则一层是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责任主体,有权力主体必有责任主体。二是这个责任内容是“帮忙”,并不是探望权的悉数,帮忙责任是一个相对较软的责任,不会给直接抚育孩子一方添加担负。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综上所述,在现在的社会中有太多的此类问题,我们都是从小时候走过来的,我们也知道有很人从小就经历了父母离异的事情,没心总觉的有所缺失和痛苦,作为孩子又是什么感受呢?与其讨论离婚后探视权每月多少次,不如我们不让此类问题发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夫妻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探视为逗留式探望,即是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把孩子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的方式。二、离婚一方违反探视权怎么办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离婚后两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形式平分婚内财产,或者超过两年后还可以通过双方写协议来平分双方婚内的财产。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夫妻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知道,此后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就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一方亲自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有些特殊情况中,当事人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那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情况下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更改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


·对方下落不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51 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 84 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原告,无论原告看到与...


·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生活中不仅老公出轨的情况比较多,其实老婆出轨也是很常见的。而无论是哪一方出轨,这样的行为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都是比较大的,因此导致离婚的案例也很多。那在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老婆出轨离婚后财产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


·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
      走入一段婚姻,男女双方就应该对这段婚姻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难发现一些人在婚姻关系内,但是却在做着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出轨,这种婚内出轨的行为会受到您的指责,也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严重的话还是触犯法律的。比如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内出轨,还没离婚就和别人有孩子这类是否违法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男方还没有离婚和别人有孩子算违法吗男方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肯定违反了夫妻之间的...


·一般结婚回礼送什么好?
      在中国的习俗文化里,结婚送礼回礼是很普通的礼尚往来情节。一般结婚回礼送什么好?可能有的人会利用结婚回礼给官员送金银首饰,古董古玩。可是,在国家的相关规定里有规定如果赠送的物品过于贵重就会形成行贿行为。所以您在考虑结婚回礼送什么好的时候,还是要把握好送礼的标准,千万不能利用结婚回礼借机行贿受贿,这样会造成违法犯罪。那么怎样会被认定为行贿受贿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结婚回礼的方式: 购买结婚回礼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统一购买,既...


·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那在协商好了离婚事项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若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就要先确定好管辖法院才行。究竟离婚夫妻该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选择法院起诉离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也就是说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