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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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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这样的问题,下面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一、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按照破产财产处置破产财产处置前应由具定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评估价值作底价通拍卖、招标等式依转让处置企业土使用权所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足部应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企业破产前维持产经营向职工筹借款项视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处理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使用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职工企业破产前作资本金投资款项视破产财产破产企业职工住房、校、托幼园(所)、医院等福利性设施原则计入破产财产由破产企业所市或市辖区、县民政府接收处理其职工由接收单位安置没必要续办并能整体让计入破产财产担保处理  破产企业作抵押物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超抵押债权部计入破产财产企业其同财产设定两抵押权企业破产抵押权按照抵押顺序受偿企业另企业提供担保担保企业破产担保企业应按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偿债期限由担保企业与担保企业债权协商确定行政机关企业提供担保应按照家关规定确认担保合同效二、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所市或者市辖区、县民政府应采取转业培训、介绍业、产自救、劳务输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业并保障重新业前基本需要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自谋职业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发放性安置费再保留企业职工身份性安置费原则按照破产企业所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关市民政府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重新业职工符合社救济条件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救济金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社养、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其离退休职工离退休费、医疗费由社养、医疗保险机构别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支付没参加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或者养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统筹足企业土使用权让所支付;处置土使用权所足支付足部处置其破产财产所拨付破产企业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部丧失劳能力职工作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龄足5职工经本申请提前离退休破产企业劳合同制职工安排依照《营企业实行劳合同制暂行规定》等律、行政规规定办理;临工安排依照《全民所制企业临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源足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市或者市辖区、县民政府负担。《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走的是破产财产处理流程而并非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政府及破产企业会对职工进行补偿或给予鼓励性创业基金。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能对这方面法律法规有全面的认识,多多学法,懂法,提升法律素养。如果对这方面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本站在线律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被损害了个人利益的人的赔偿,我国关于征地补偿自有一套通行全国的大标准,只是在落实到各个地方的时候,各地都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一定的细微的调整。我们就为您讲一讲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是什么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我国在进行城市建设与规划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这两种土地分别分布在城市与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农村的土地补偿项目稍多。由于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异,得到的补偿款也可能存在不同。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概念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


·土地确权需要什么证件?
      土地确权需要什么证件?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6、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对孩子来说,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不管是判给了其中的哪一方,但是作为孩子的父亲母亲来说,都没有资格剥夺孩子要见自己父母亲的这种权利。这不仅是孩子的权利,对于孩子的父母亲来说,探视权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一、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宅基地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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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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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是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等情况都不会过户。一、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情况二,历史遗留问题,就是以前开发商有大的土地证,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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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算遗产吗?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的土地不算遗产,遗产必须是具有完全的产权,土地并不拥有完全产权,使用权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它是一种财产权,继承权的实现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②与特定的人身关系相联系,只有与被继承人有血亲或姻亲关系或通过遗嘱指定的人才可能成为继承人;③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权的权利主体仅仅是境内外公民。国家或法人不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权。即使继承人实际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接受遗赠;④以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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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说的房地产转让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指的进行房屋的买卖,不过这样的行为也是有可能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情况。其中效力待定还好,至少还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呢?我们为你分析解答这个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地产转让效力待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地产转让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
      夫妻去什么地方办财产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婚后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个人的身份证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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