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离婚协议书丢了能补办吗?怎么补办?
  能,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果您不小心把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都丢了,那么在复印离婚协议书时,您还需要带着个人身份证去民政部门补办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丢失,再婚怎么办?
  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那是不会影响再婚登记的。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在办理再婚手续。如果您当时是去法院判决离婚的,然而您不小心把一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给丢了,怎么办?此时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然后盖章,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上面就是离婚协议书丢失后的做法,希望能对您有用。
  有关离婚判决书丢失的问题解答: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 因此,如果您的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你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书。3、如果当事人丢失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但已经办理了再婚的,现在的婚姻仍合法有效,不会构成重婚。我觉得双方能在一起就是缘分,离婚还是对家长还是家庭不好的,离婚是为了什么,是你觉得你们不合适吗,其实没有两个人在一起就合适,你们要相互的爱还有理解,在一起不容易,能不分开还是不分开。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
      男方耗着不离婚的结果是什么?男方耗着不离婚,女方可以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


·离婚变更抚养权吗,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
      孩子往往会因为父母的离异而承受本不应承受的东西,大多数父母也不愿意看见子女承受苦难,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他们中的不少人都希望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更好地成长。那么,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婚变更抚养权吗?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父母离婚变更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
      一般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都会规定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么,如果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


·父母没有抚养孩子怎么办
      父母没有抚养孩子怎么办?父母不扶养孩子,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二、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


·家暴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家暴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行为属于《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的离婚过错行为之一,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对于受害的一方而言,在离婚的同时可以要求对方做出赔偿,那一般家暴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家暴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是指家庭成员一方家庭成员以暴力或胁迫、侮辱等手段,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造成另一方一定的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的...


·夫妻有什么理由法院会判离婚
      什么理由法院会判离婚其实被法院支持的离婚理由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民法典明确列明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理由,这些事由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即可以据此判决离婚。这些理由共有五项,即(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情形。在《民法典》中这一个兜底的条款,比如说以隐瞒的身份骗取结婚,或者因疾病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影响到...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如何处理?
      1、虽然房子子女并没有出资,但是既然父母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就认定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    另外,既然该房产应属于子女,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如果监护人任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对未...


·再婚生孩子要准生证吗
      再婚夫妻生孩子是否需要办理准生证,那还得看该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情况,确实该再婚夫妻是否可以合法地生育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


·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哪些机关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要是男女在申请登记结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不完全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如年满没有达到规定等等,那此时即使爱去虚假手段领取到了结婚证的,这样的婚姻关系也是无效。而认定婚姻关系无效需要向法院或民政部门提出申请,那此时应该怎么申请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 一、怎么申请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


·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由谁来承担?
      社会抚养费是国家针对未按照计划生育制度生育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在离婚后,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陕西社会抚养费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又由谁来承担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一看: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