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我们您都知道,合同作为约束、达成双方协议的一种书面法律凭证,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甲方和乙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的各项条例办事,不得出现违约行为,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其他赔偿形式,那么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所以,合同无效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五种,无效合同就是那些虽然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合约,但是在法律上该合同不够有完整度,欠缺了一些必要的构成要件,所以即是无效的合同,包括非自愿性、恶意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
      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有些合同的在订立之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也就是所谓的定金,对于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从合同效力方面进行分析,如果合同不具有效力,则解除合同也就没有必要,以下是我们整合出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已签订合同但没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


·合同制教师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合同制教师辞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2021.1.1生效)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


·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当事人在面对无效合同的时候又应当如何处理呢?本文将详细为您解答。 一、怎样的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合同欺诈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一、变更合同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合同的签订都会涉及到期限的问题,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有两种选择,续签或者终止,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应该提前通知公司,以便于公司提前安排人员交接工作,也利于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的离职手续办理。 二、合同到期怎么办 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 1、合同解除 合同当...


·合同合法性由哪个机构裁决
      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起诉解决。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稳定、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保护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承包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承包者为落实农村合作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书面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有关修改承包合同的文书和其...


·签了合同能随时辞职不受法律惩罚吗?
      签了合同能随时辞职不受法律惩罚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双方都要遵守,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规定都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