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597110 18036231135
律师团队
>>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 扬州律师扬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宝应、仪征、高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扬州律师网 www.yz64.net


  众所周知,一般自已的只能归自己的企业用,所以企业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产品都要去给自己的产品注册商标,而随着产品的大量出售,也有不法分子会盗用别人的商标来为自己谋求利益,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商标侵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受到行政处罚吗?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实践中,对于经销侵权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如何计算其非法经营额问题有不同做法。问题在于已购进而尚未销出的那部分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价值是否应当计入非法经营额范围,我们认为:这里的非法经营应当是广义的,购买商品和销售商品对于经销商来说是一手不可分割的经营活动,只有购入才能售出,购入是为了售出从而牟取暴利,因此,已购进而来销出部分商品价值应当计入非法经营额。具体的计算办法如下:一、商品已全部销售的,其销售总额为非法经营额;二、商品尚未销售的,其购入总货款为非法经营额;三、商品部分销售的,已销出部分的销售额加上尚未售出部分的购入货款之和为非法经营额。商标侵权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在文中有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三、商标侵权的处罚措施?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由哪些(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综合上面所说,商标侵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受到行政处罚吗?答案是一定的,如果商标侵权将会受到停止销售,还会没收所有的产品,有可以还会受到很严重的行政处罚,所以商标注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特别的重要的,注册了就说明这个产品合法,出了事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上海著作权申请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者递交材料; (二)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三)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四)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五)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六)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七)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二、著作权...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商标权侵权行为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的使用权,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因而我国商标权保护是针对注册商标而言的。未注册但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虽根据商标法第31条的规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抗辩权利,但不享有商标法提供...


·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一、软件版权申请需要多少费用?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 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费 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 继承:200元/件次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商标转让交易都必须会存在金钱的往来,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商标所有人会不受任何费用而讲自己的商标无偿转让给他人,虽然是无偿但也需要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来保障二者的权利。下面一起来看看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标无偿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


·商标小类不同是否侵权?
      商标小类不同是否侵权?商标的类别分为大类、中类、小类!大类就是两位数的号码,比如第25大类。中类是四位数的号码,比如您说的2501、2507.小类是六位数的号码,比如250001、250002。在同一个大类(两位数)里,可以选择不同中类(四位数)中的小类(六位数)。因为中类(四位数)有禁止权,所以在同一大类(中有相同的汉子商标,只要中类不同,是可以注册的。中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申请商标...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一、专利年费 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二、滞纳金 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


·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了怎么办?
       一.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了怎么办? 1.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创业者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提起异...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美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完成创作开始,直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有多个创作人,那么版权要至最后一名创作人去世后70年为止。 若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二、中国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样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


·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一、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十年,这,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商标被注销仍在使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商标注销后不能再使用,如果商标权利人在该商标被注销后仍使用的话,将会面临触犯法律的危险。1、冒用商标的法律风险根据《商标法》规定,非注册商标不得以注册商标名义使用,如果商标被注销后仍继续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将面临工商局的罚款。2、侵犯他人商标权法律风险如果已被注销的商标被其他申请人注册成功,那么原商标权人如果继续使用该商标就会涉及到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即使之前这个商标一直是你在使用,花费了大量的时间...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 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 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那么,对于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商标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根据《担保法》第79条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出质登记。 (二)根据《担保法》、《企业动产抵押物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3 扬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2597110 18036231135